2007年新大纲行政能力数量关系方法指导
数量关系重点测查报考者对数量关系的理解、计算和判断推理的能力。主要有两种类型的题型。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3,5,7,9,()
A.7B.8C.11D.13
【解答】正确答案是11。原数列是一个等差数列,公差为2,故应选C。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报考者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
【例题】甲、乙两地相距42公里,A、B两人分别同时从甲乙两地步行出发,相向而行,A的步行速度为3公里/小时,B的步行速度为4公里/小时,问A、B步行几小时后相遇?
A.3B.4C.5D.6
【解答】正确答案为D。你只要把A、B两人的步行速度相加,然后被甲、乙两地间距离相除即可得出答案。
新旧大纲对照
在2007年的考试大纲中,明确了数量关系的考核目的——重点测查报考者对数量关系的理解、计算和判断推理的能力。
数字推理所给的例题不同于去年的例题,并无实质变化,但明确了等差数列的性质,是一种向专业化发展的倾向。
数学运算部分所给的例题则有质的变化,由一个算式该成了一道应用题,这表明,数学运算部分将更加注重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加注重基本数学知识的运用。
学习目标
数量关系测验主要考查考生对数量关系的理解、计算和判断推理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本能力之一,体现一个人抽象思维的发展水平。几乎所有的心理测验专家都十分看重数量关系,并把它作为预测人们在事业上能否成功的指标之一。
公务员在日常工作中要面对并迅速处理大量的信息,而这些信息中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数字来表示的。作为公务员必须能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发现这些数量之间的规律,并能进行快速的运算。因此,作为预测新任公务员的潜能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数量关系测验是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数量关系具有速度与难度测验的双重性质。在速度方面,这种测验要求考生反应灵活、思维敏捷;在难度方面,该测验涉及的数学知识或原理都不超过中学水平。如果时间充足,考生答对所有试题是不成问题的,但是考试作答时间有限,在限定的时间里要求考生答题既快又准,考生个体之间的能力差异就会显现出来了。可见,该测验不仅仅是数学知识的测验,还是一种基本能力的测验,它实际测查的是个体的抽象思维能力。
学习方法
首先考生应认真研读数量关系的理论部分,数量关系的考查题型通常分为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在这两种当中又分了许多的小类型。这些考生也应该有所了解。
虽然有许多考生对一些考查点有所了解,但要知道每种考试的侧重点不同。数量关系同我们经历过的高考、中考数学有很大不同,因此对公务员考试的数量关系部分的命题规律、试题类型等应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特别是2004年以后,数量关系部分由原来的考查其中一种题型趋向于同时考查两种题型,并且难度也逐渐加大,这就需要考生实现了解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才不会在遇到问题时无从下手。
接下来,考生应该静下心来,认真做题,每套练习的完成时间应控制在10~15分钟。由于公务员考试的时间紧张,因此速度非常重要。
特别提醒的是,考生在每一次做完一套练习的时候,一定要重新看一遍,不管是做对的,还是做错的,并且一定要总结一下这次练习我做了几个类型的题,其在做错问题上,一定要认真的想一下以便以后看见这个类型的题不再犯错。
在做数量关系时可以遵循以下方法:
1.数字推理
1.快速扫描,大胆假设。快速扫描已给出的几个数字,仔细观察和分析各数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前三个数之间的关系,大胆提出假设,并迅速将这种假设延伸到后面的数,如果能得到验证,即说明找出规律,问题迎刃而解;如假设被否定,立即改变思考角度,提出另外一种假设,直到找出规律为止。
2.推导规律时往往需要简单计算,为节省时间,要尽量多用心算,少用笔算或不用笔算。
3.空缺项在最后的,从前往后推导规律;空缺项在最前面的,则从后往前寻找规律;空缺项在中间的可以两边同时推导。
4.若一时实在找不出规律,可用已掌握的几种规律套用一下。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等差:相邻数之间的差值相等,整个数字序列依次递增或递减;
(2)二级等差:相邻数之间的差构成了一个等差数列;
(3)等比:相邻数之间的比值相等,整个数字序列依次递增或递减;
(4)二级等比数列:相邻数之间的比构成一个等比数列;
(5)加法规律:前两个数之和等于第三个数;
(6)减法规律:前两个数之差等于第三个数;
(7)乘法(除法)规律:前两个数之积(商)等于第三个数;
(8)完全平方数:数列中蕴含着一个完全平方数序列,或明显,或隐含;
(9)立方数列:数列中的数是某个有规律数列的立方形式。
(10)质数规律:数列呈现一个质数数列形式。
混合型规律:由以上基本规律组合而成,可以是二级、三级的基本规律,也可能是两个规律的数列交叉组合成一个数列。
2.数学运算
数学运算重在考查考生对数字的计算能力和对具体试题的理解,要想取得好的成绩,应该提高阅读试题的能力并掌握计算方法,当然这需要一定数量的练习来积累经验。在数学运算中,解题时常用到排除法、代入法、列方程以及猜证结合的方法,因此,考生在练习时应有意加强这些方面的思想训练。
数学运算只涉及加、减、乘、除四则运算和其他初中以上的最基本的数学知识,但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这些试题,就需要做一些练习,在练习中注意总结方法和思路,这才是关键之所在。
1.认真审题,快速准确地理解题意,并充分注意题中的一些关键信息。
2.努力寻找解题捷径。多数计算题都有“捷径”可走,盲目计算虽然也可以得出答案,但贻误宝贵时间,往往得不偿失。
3.尽量先掌握一些数学运算的技巧、方法和规则,熟悉一下常用的基本数学知识。
4.学会使用排除法来提高命中率。在时间紧张而又找不出其他解题捷径的情况下,可对部分选项进行排除,尤其是一些计算量大的题,可以根据选项中数值的大孝尾数、位数等方面来进行排除,提高答对的概率。
5.适当进行一些训练,了解一些常见的题型和解题方法,在练习中要善于总结规律。
知识必备
1.我们在数物体的时候,用来表示物体个数的1,2,3……叫做自然数。
2.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能被2整除,个位上是0,5的数都能被5整除,各个数位上的数的和能被3整除的数本身也能被3整除。能被2整除的数称为偶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称为奇数。
3.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叫做质数(素数)。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他约数,叫做合数。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这几个质数都叫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4.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所有公倍数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几个数公有的约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约数,所有公约数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约数。公约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素)数。分子与分母互质的分数称为最简分数。
5.要想很好地解决数字推理问题首先要掌握简单数列知识。
应掌握的七种基本数列:
(1)自然数数列:1,2,3,4,5,6,…即an=n(n∈N);
(2)偶数数列:2,4,6,8,10,12,…即an=2n(n∈N);
(3)奇数数列:1,3,5,7,9,11,13,…即an=2n-1(n∈N);
(4)自然数平方数列:1,4,9,16,25,36,…即an=n2(n∈N);
(5)自然数立方数列:1,8,27,64,125,216,…即an=n3(n∈N);
(6)等比数列:2,4,8,16,32,…即an=a1?qn-1=2?2n-1=2n(n∈N);
(7)等差数列:3,7,11,15,19,…即an+1=an+d=an+4(n∈N)。
此外,还有一些常见数列:
(1)2,6,12,20,…即an=n(n+1)(n∈N);
(2)1,-1,1,-1,…即an=(-1)n-1(n∈N);
(3)-1,1,-1,1,…即an=(-1)n(n∈N);
(4)1,-2,3,-4,…即an=(-1)n+1n(n∈N);
(5)0,1,0,1,…即an=1+(-1)n2(n∈N);
(6)1,0,1,0,…即an=1+(-1)n+12(n∈N);
(7)1,11,111,1111,…即an=10n-19(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