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推理这一题型,是公务员考试必考的一个部分。但是考生在这一方面的得分率不是很高,甚至有些考生直接放弃这一部分试题从而影响到了最后的考分。针对这一情况,在这里就数字推理的解法给广大考生做一个必要的分析,以提高广大考生在这一题型上的得分率。
综合来看,数字推理目前主要考察三种题型,包括数列型、圆圈型和九宫格型。在这三种题型中,以数列型为主,不管是国考还是省考,它都是必考的的类型。所以,重点从两个方面分析这一类型,一是命题人的命题思路;二是针对命题人的命题思路,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一、命题人的命题原理
第一,单数字转化原理。这一原理是从数列的单个数字角度进行分析,将每一个数字进行转化。如1,4,9,16,25,(36)。分析这一数列,我们知道1=1的平方;4=2的平方;9=3的平方;16=4的平方;25=5的平方;36=6的平方。
一般命题人在进行单数字转化时,主要从三个角度入手:(一)是转化成幂数列;(二)是对数字进行因式拆解;(三)前面两者的组合。
(一)幂数列转化。上面所举的例子就是从幂数列的角度进行转化的,但是,真题是不会这么出题的,命题人虽然是按照这个原理进行命题,但是,命题人会加大难度。如果要加大难度,命题人一般会从两个角度出发:一是借用数列之外的数字,最常用到的是“0”和“1”、基本数列、质数列和合数列等。二是借用数列本身的数字。
例题1:0,5,8,17,24,( 37)。
解析:0=1的平方减1;5=2的平方加1;8=3的平方减1;17=4的平方加1;24=5的平方减1;37=6的平方加1。
例题2:1,7,34,30,(155 )
解析:1的立方加0;2的立方减去1;3的立方加7;4的立方减去34;5的立方加30。
(二)因式拆解。这一类型的主要意思是将数列中的单个数字拆解成某两个数的乘积。需要注意的是,在拆解的时候需要注意确定“主体和客体”。主体一旦确定,客体就要跟着进行相应的变动。
例题3:2,12,36,80,(150 )
解析一:2=1×2,12=2×6, 36=3×12,80=4×20,150=5×30。
解析二:2=2×1, 12=3×4, 36=4×9, 80=5×16,150=6×25
在解析一中,主体就是1,2,3,4,5;客体是2,6,12,20,20,30。在解析二中,主体是2,3,4,5,6;客体是1,4,9,16,25。从这两个解析中,我们可以看到主体一旦确定,客体就要相应的跟着变动。当然,如果命题人想加大难度,也可以借用数列本身的数字和数列之外的数字。
(三)混合幂数列和因式拆解。即将幂数列转化和因式拆解组合运用。
例题:0,8,54,192,500,(1080 )
解析:0=0乘以1的立方;8=1乘以2的立方;54=2乘以3的立方;192=3乘以4的立方;500=4乘以5的立方;1080=5乘以6的立方。
第二,多数字组合。顾名思义,不可能从单个数入手,而要看数字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要在数字之间搭起一个“桥梁”。
例题:1,8,20,42,79,( )
A.126 B.128
C.132 D.136
解析:此题为三级等差数列,最后的等差是5。
另外,李达老师强调,命题人在进行多数字组合时,一般会从以下三个角度出发:
(一) 递推数列。递推数列又包括三种数列:一是前一项等于后一项,其中,又以等
差数列最为典型;前两项通过某种组合方式进行组合等于第三项;前三项通过某种方式组合等于第三项。
例题1:3,7,10,17,27,( )
A.34 B.44
C.54 D.64
答案:B
解析:两两相加等于后一项。
例题2:1,3,5,9,17,31,57,( )
A.105 B.89
C.95 D.135
答案:A
解析:1+3+5=9;3+5+9=17
例题3:2,3,20,92,448,( )
A.2160 B.2060
C.1960 D.1860
答案:A
解析:(2+3)×4=20;(3+20)×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