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部分:
经过技术调查,调查组认定,东航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返航的21个航班中,因飞机故障原因返航的1班;因天气原因返航的2班;非技术原因故意返航的4班;听到前机返航,处置不当,盲目返航的5班;因译码设备工作不正常,QAR(飞行数据快速存取记录器)无数据或数据错误,无法从技术上判定返航原因的9班。据此民航局认为,此次返航事件,主要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
鉴于此次返航事件扰乱和破坏了正常的航空运行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为维护广大旅客利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民航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东航做出两项处罚:一是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交由其他航空公司经营。二是对东航处以人民币150万元罚款,上缴国库,并责令东航在3个月内完成相关设备的改装升级,恢复QAR译码设备的正常工作。
二、国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