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公务员备考定义判断强化训练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2-02-11 17:41
 

    1.电子商务:是指通过数字通信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以及资金的转账。下列不属于电子商务的是:    

  A.微软公司建立自己的主页,提供网上订购电脑软件业务

  B.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银行实现转账支付

  C.新浪网每天向人们免费提供大量信息

  D.亚马逊网络书店在网络上接受订单,但通过邮寄的方法交付产品

  2.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而且股东转让有严格限制。

  下列单位哪一项不是有限责任公司?    

  A.北京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B.北京市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100家公司

  C.河北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D.公司倒闭破产后,公司经理的股份全部亏空,但他个人财产不受影响的公司

  3.代位求偿权: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了保险金后,得在其赔付金额的限度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代位求偿权。

  下列哪一条不属于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必要条件:    

  A.发生在财产保险之中

  B.保险标的超过80万元

  C.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D.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

  4.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

  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A.当事人妈妈,法院法医鉴定员

  B.当事人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同学,邮递员,住在法院隔壁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5.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合同转让有两种情形;一是债权转让,即由原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新债权人,从而使新债权人代替原债权人,二是债务承担,即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负担债务。这两种情况,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发生了变化,债的性质和内容则没有改变。

  下列不属于合同转让情形的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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