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特征和主要矛盾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它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但它属于社会主义体系。
2、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征
A)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并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定地位;
B)经济上是国营经济领导下的五种经济并存的经济体制,其中非社会主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占很大比重,是主体经济成分:
① 国营经济(社会主义性质)
② 个体经济(资本主义性质)
③ 合作社经济(个体私有、集体合办;半社会主义性质)
④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⑤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公私合营;带有社会主义性质)
C)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个过渡社会,它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非社会主义因素。
3、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
1949—1952年 人民大众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国民党残余势力的矛盾。
1952—1956年,既土地改革以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
4、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的社会主义因素与非社会主义因素
社会主义因素:
① 各个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
② 国营、合作社经济;
③ 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中带有若干社会主义因素;
④ 新民主主义社会文化是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指导的,也带有社会主义因素。
非社会主义因素:
① 私人资本主义经济;
② 民族资本主义经济;
③ 小商品经济;
④ 农民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
社会主义因素在新民主主义社会中不断增长,克服各种非社会主义因素以保证向社会主义过渡。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条件
① 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和现代工业的初步发展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
② 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壮大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济条件
③ 先进的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政治保证;
④ 战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蓬勃兴起、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以及苏联对中国建设的支援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有利国际因素。
三、过渡时期总路线
1、 提出:1952年底1953年初最早提出,1954年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这条总路线。
2、内容: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逐步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化,三改”。
3、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即“一化”与“三改”的关系:同时并举。
4、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历史的必然:
① 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富强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没有社会主义工业化就没有现代化的国防、就没有社会主义农业,也不可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更不能立于世界文化之林。
② 土地改革以后,农民当家作主,生活有了改善,但是农村中也出现了两极分化;为了避免重新出现两极分化,为了兴修水利抵御自然灾害,避免两极分化,也为了采用农业机械来发展农业生产力,加上农民有走互助合作道路的积极性,对个体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可以发展农业和满足生产力的需要。
③ 土地改革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矛盾,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迫切要求就必须对畸形的、唯利是图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四、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经验
1、对农业、手工业改造的原则、步骤、经验
原则:
① 自愿互利
② 典型示范
③ 国家帮助
步骤:
① 互助组(带有社会主义萌芽)
② 初级农业生产社(半社会主义性质)
③ 高级农业生产社(实行土地及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社会主义性质)
经验:
① 土地改革以后,我党实行了“趁热打铁”,不失时机地引导个体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逐步把个体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② 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逐步过渡;
③ 在合作化过程中采取一整套方针原则、路线——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从互助组到初级合作社到高级合作社的逐步过渡形式。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则、步骤、经验
原则:和平赎买
步骤:
① 加工定货、统购统销、经销代销(初级国家资本主义)
② 单项公私合营(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
③ 全行业公私合营(高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
经验:
① 把资产阶级分为两个部分,对官僚资本采取取缔、没收;对民族资本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这就创造性地实现了马克思提出,列宁想实现而未能实现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
② 在改造过程中,实现了从初级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到高级国家资本主义的逐步过渡。
③ 把企业的改造和人的改造结合起来,把资本家放在企业改造之中,让他们和职工一起劳动,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④ 在改造过程中保持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不剥夺他的政治权利,量才使用,发挥其一技之长,这就避免了由于生产关系的突变引起生产力的破坏,减少了社会的动荡。
五、社会主义在中国的确立
① 三大改造完成以后,我国的经济制度已经确立。
② 这一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已经建立(1954年9月,一届人大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规定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③ “一五”计划(1953—1957,提前完成并且是超额完成)的胜利完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初步的物质基础。
④ 到1956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