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民法)练习题(四十一)附参考答案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3-25 17:55

1.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2.我国《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负担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下列有关风险负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A.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C.在途货物的风险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D.在由于标的存在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3.陈某与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某的房屋


B.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C.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


D.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


4.方某在晚上牵狗散步,狗突然挣脱绳索,奔向童某(3岁),并咬伤童某。当时童某父亲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方某应当负全部责任


B.方某和童某父亲都要承担责任


C.意外事件,方某不需要承担责任


D.童某父亲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应当负全部责任


5.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6.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


A.抵押人所有的机器


B.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


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


D.抵押人所有的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


7.某大学在学校内进行道路整修,施工中没有设置道路整修警示标志,致过路学生受伤,对此,由()承担责任。


A.该学校


B.受害人自己


C.该学校和受害人


D.该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


8.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是()


A.数字


B.三维标志


C.颜色组合


D.音乐


9.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10.按照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


A.配偶 子女 父母


B.兄弟 配偶 子女


C.子女 父母 兄弟


D.父母 兄弟 配偶

 

 

 

 

 

 

 

 

 

 

 

 

 

参考答案解析

1.【C】《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此即为民法上关于无因管理的规定,根据该条文可知,本案当中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故C选项正确。


2.【C】《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买卖合同中风险不以合同的成立与否作为标志,而是以标的物是否交付,因此,A选项错误。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可见,关于标的物风险转移存在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因此,B选项的说法太绝对。C选项正确。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D选项错误。


3.【C】此题考查《物权法》中的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给予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陈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是符合《物权法》关于宅基地使用权规定的,但是,因此造成了相邻陆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因此,本题C选项正确。


4.【B】《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当中,方某作为够的饲养人毫无疑问应该承担责任,但是,童某的父亲因为“正在用手机给朋友打电话”,一定程度上存在未尽监护职责,所以,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故本题B选项正确。


5.【B】《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本案当中,张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应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故本题B选项正确。


6.【D】《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由此可知,D选项被暂时查封的房屋不能抵押,应选。


7.【A】《民法通则》第125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本案当中,应该由学校承担侵权责任。A为正确选项。


8.【D】《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因此,D选项音乐不正确,为本题应选选项。


9.【B】《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据此,B选项中“赵某因车祸受伤所获得的医疗费赔偿2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应选选项。


10.【A】《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据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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