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基础知识:宪法剖析及例题解析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3-25 17:56

  1.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政治上、社会上、经济上和文化上等一切领域内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即守法上的平等;

  ②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即司法上的平等;

  ③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即反对特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扭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③政治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的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③住宅不受侵犯。

  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⑤宗教信仰自由。

  (4)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①财产权——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②劳动权——宪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自由。

  第二款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四款规定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③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④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⑤受教育的权利——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⑥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5)特定人的权利

  ①妇女的权利——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②退休人员和军烈属的权利——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宪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③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④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例题: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我们公民基本权利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家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B.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物质帮助权

  D.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解析】《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因此,A项表述是正确的;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因此,B项表述是正确的;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因此,D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因此,C项表述是不正确的。故选C。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根据宪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根据宪法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资质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①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会常委会批准后才能生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②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如果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不适合本民族自治地方的实际情况,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自治机关可以变通或者停止执行。

  ③自主管理地方财政。

  ④自主地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

  ⑤自主地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⑥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例题: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宪法制度中具有自身特色的两项制度。

  下列对这两项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B.自治区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D.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外交权

  【解析】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因此,D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故选D。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

  宪法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均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国家主席的职权

  ①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②任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③外交权。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待外国使节。

  ④荣典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代表国家向那些对国家有重大功勋的人授予荣誉奖章和光荣称号。

  (3)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

  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补选之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国家主席的职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代理国家主席职位时的地位与国家主席相同,他所处理的各种国务具有与国家主席同等的法律效力。

  例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  )。

  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待外国使节

  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解析】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没有制定自治条例的权限。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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