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生产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依据是( )。
A.在生产过程中不同的实物存在形式和价值转变方式
B.在剩余价值生产中的不同作用
C.在资本积累中的作用不同
D.在资本流通中的周转速度不同
2.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
A.张某被判处拘役,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
B.王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声称其丈夫在外地工作,老母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3.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不包括( )。
A.国家监督 B.社会监督
C.宪法监督 D.政党监督
4.下列何项行政机关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 )
A.制定规章 B.征收财物
C.租用办公楼 D.确定某房屋产权
5.公民甲拒付公民乙房租案件的诉讼时效为(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6.甲和乙共同出资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 )。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C.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7.甲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讯期间,甲主动交代出曾实施过抢劫犯罪。甲交代抢劫犯罪的行为属于( )。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悔过
8.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000元应( )。
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
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
9.废除沿用了1300年的科举制的是( )。
A.洋务运动 B.戊戌变法
C.清末“新政” D.辛亥革命
10.下列职务中不属于领导职务的有( )。
A.乡长 B.巡视员
C.司长 D.市长
参考答案解析
1.【答案】B。解析: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分依据是根据资本在剩余价值生产中的作用不同而划分的。可变资本是指资本家用于购买劳动力的那一部分资本。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不仅能够创造补偿劳动力价值的价值,而且能创造出剩余价值,是资本增殖。
不变资本是指在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转变为生产资料的那一部分资本,经过生产过程,它的价值会随阿物质形态的改变,转移到新产品中去,没有发生任何价值量的变化,价值不会增殖。
2.【答案】C。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所以暂予监外执行只有这两种情形,A、D项不可以。该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B项王某不得暂予监外执行。只有C项符合要求。
3.【答案】C。解析:法律监督体系,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各种法律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从法律监督的主体角度来划分,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可分为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党监督三大系统。
4.【答案】C。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租用办公楼的行为是民事行为,不产生行政法律效果。本题答案选C。
5.【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本题符合(三)的规定,故答案为C。
6.【答案】A。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同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分析两条规定可以发现,前者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后者的优先购买权基于租赁关系——即债权,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乙与丙之间,乙应当优先于丙。所以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本题答案为A项。
7.【答案】A。解析:《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题答案为A。
8.【答案】B。解析: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一顺序有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但是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可以适当照顾,应当为婴儿保留份额。本题中婴儿的保留份额在婴儿出生时便属于婴儿所有,婴儿死亡后按照《继承法》,8000元应当由他的母亲乙继承,其他人不参与继承。
9.【答案】C。解析:1901年9月清廷实行“新政”后,各地封疆大吏纷纷上奏,重提改革科举,恢复经济特科,1904年,清廷颁布《奏定学堂章程》,此时,科举考试已改八股为策论,但尚未废除。因科举为利禄所在,人们趋之若鹜,新式学校难以发展,因此1905年清廷诏准袁世凯、张之洞所奏,将育人、取才合于学校一途。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最终被废除,科举取士与学校教育实现了彻底分离。
10.【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故B为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