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基础知识精题练习(101)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7-08 00:00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3.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是:()
A.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B.安徽省人民政府
C.中共合肥市委
D.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

4.下列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的是:()
A.老王下岗后自谋出路,想自己开一个小饭馆,于是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工商局经审查,发给了老王营业执照
B.公安交通部门根据李某的申请,发给李某驾驶执照
C.某大学希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款对学校扩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其申请予以审批
D.进出口食品检疫机关,对某公司的出口食品鉴定后,贴上了检疫标签

5.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是:()
A.行政相对人 B.行政机关
C.上级行政机关 D.检察院

6.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谁主张谁举证

7.行政诉讼法规定,因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引起的行政诉讼,由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原告所在地不包括:()
A.临时居住地 B.经常居住地
C.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D.户籍所在地

8.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商业用房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受理。()
A.朝阳区法院 B.西城区法院
C.东城区法院 D.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但不得采取的措施是:()
A.罚款 B.警告
C.吊销营业执照 D.行政拘留

10.张某因扰乱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张某认为处罚太重,应当如何处理?()
A.直接起诉
B.先申请复议,若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
C.既可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D.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复议

 

 

 

 

 

 

 

 

 

 

 

 

 

 

 

 

 

 

 

 

 

 

 

 

 

 

 

 

 

 

 

 

 

 

 

 

 

 

 

 

 

 

 

 

 

 

 

 

 

 

 

 

 

 

参考答案解析

1. B 解析:本题考查宪法效力。在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只存在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般包括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其宪法性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效力完全相同。因此,选项A错误。根据《宪法》序言第十三自然段第一句和第5条第3款,选项B正确。宪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在于限制国家权力以保障人权,因此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于对国家机关的行为约束。据此,选项C错误。宪法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国家意志,当然具有国家强制性。据此,选项D错误。

2. C 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会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C,项表述过于绝对,是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的错误理解。《世界人权宣言》在第17条宣称:“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权以及同他人合同的所有权;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其中“任意”二字有两层意思:一是未经法律许可,个人的财产不得被政府或他人剥夺;二是如果某国的法律允许,该国政府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征收个人的财产。关键是有无法律规定,遵不遵守法律,是否依法办事。

3. D 解析:《宪法》第63条第1款、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据此,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主体共有4类: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4. C。解析:,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是,相对人获得了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ABD符合。C项“申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拨款”不符合行政许可涵义,属于行政审批。

5. A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本法第10条第1款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第4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故本题选择A。

6. B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据此,行政诉讼的一般证据规则是行政机关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由提出诉讼主张的原告举证,当被告行政机关不能证明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时,就由被告承担败诉的后果,原告并不因举不出证据反驳行政机关认定的事实而败诉。但原告对是否存在具体行政行为及该行为与其有利害关系负举证责任,即“被告负举证责任。”,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行政诉讼制度“民告官”的特色。

7. A 解析: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九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8. A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的管辖法院是商业用房所在的朝阳区法院。

9. D 解析:行政拘留,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公民,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人身自由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之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采取此行政处罚措施。

10. C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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