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公务员《申论》基础理论辅导讲座(四)(3)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10-19 01:08

 2007年公务员《申论》基础理论辅导讲座(四) (3) 

    无论是证明还是反驳,其要求是要合乎逻辑,要正确地使用各种推理形式,合乎相应的推理规则。"不能推出"、轻率概括、以偏概全、机械类比,以及在论证中滥用权威、因人废言、感情用事等都是要注意避免的。 

    1、立论 

    立论在就某一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张,表明自己的态度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1)、这些看法和主张必须是经过认真的思考或者一定的实践,确实是自己所独有的正确的认识和见解,或者是切实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主张。要使读者感到有新意,增长知识,提高对事物的认识。 

    (2)、必须围绕所论述的问题和中心论点来进行论证。开篇提出怎样的问题,结篇要归结到这一问题上。在论证过程中,不能离题万里,任意发挥,或者任意变换论题。如果有几个分论点,每个分论点都要与中心论点有关联,要从属于中心论点。所有论证都要围绕中心论点进行。这样读者才能清楚地了解分论点和中心论点。议论文的逻辑性很强,论证必须紧扣中心,首尾一致。 

    (3)、"立"往往要在"破"的基础上进行。在立论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提到一些错误的见解和主张,加以否定和反驳,以增加论证的效果。 

    在议论文体中,"已知的真实判断"就是论据,真实性有待证明的判断就是论点(论题),而论证方式则是将论据和论点联系起来的逻辑形式,它的作用就是从论据的真实性推论出论点的真实性。

    2、驳论 

    驳论是就某一事物或者问题发表议论,揭露和反驳别人错误的或反动的言论。 

    驳论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1)、反驳别人的错误言论,一定要对存在的错误作具体分析,特别要注意不能就事论事,说些不痛不痒的话,主要应该揭示错误的性质,分析它的思想根源和危害性,这样才能击中它的要害,使读者认清这种言论为什么是错误的。如果反驳的要点抓得不准,理由讲得含糊不清,对错误的性质又没有揭露出来,这样的驳论就不能以理服人,更不能驳倒错误言论。 

    (2)、一篇驳论所驳的错误论点一般只能有一个,也可以叫做反面的中心论点。在论证过程中,必须始终围绕着这个错误论点来进行反驳,不能任意转移或分散。驳论也要做到紧扣中心,前后一贯,首尾一致,使读者一目了然。 

    (3)、"破"中有"立",反驳别人的错误言论,就能从中表达自己正确的见解和主张。有时在反驳中还需要把正确的见解和主张明确地提出来,使读者容易明辨是非,更好地达到反驳的目的。 

    由于议论文是由论点、论据、论证三部分有机构成的,因此驳倒了论据或论证,也就否定了论点,与直接反驳论点具有同样效果。一篇驳论文可以几种反驳方式结合起来使用,以加强反驳的力量和说服力。而且驳论与立论经常是相辅相成的,往往是以驳为主,驳中有立。驳论的根本目的是要证实对方论点的虚假性,但在具体反驳时,可以根据对方议论的特点,灵活采取不同的角度和方式,如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等。 

    写驳论时应该注意: 

    (1)、写驳论是对别人的看法发表不同的意见,即使意见是针锋相对的,也要对事不对人,对于发表对立意见的人要"以礼相待",不能出语伤人。初学写驳论文章的同志爱犯一种毛病,就是感情用事,以骂代驳。他们往往用感情冲动代替冷静的分析,在文章中写上"不要脸"、"恬不知耻"、"混蛋透顶"之类的话,以为这就是"立场鲜明",其实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解。以骂代驳,并不能增加文章的批判力和说服力,并不能对反面论点有所触动,有时候,反而会暴露出作者对反面观点的认识不清和无能为力。因此在驳论文章中,应当坚持始终以理服人,不搞"以骂代驳"。 

    (2)、要有分析地对待对立面的意见。一个人说话不可能句句都是谬论,批驳时应肯定对方正确的意见,反驳的只是其确实错误的部分。既要有严肃认真的态度,又不夸大对方的错误,实事求是,合情合理。这样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才容易使人心悦诚服。 

    (3)、写驳论时特别要做到以理服人,最忌在缺乏分析说理的基础上武断地给对方的意见下结论,自己的看法当然应该坚持,但也不能强词夺理,语气上要留有余地,要有乐于倾听对方意见的讨论式态度。 

    写驳论重在分析,不加分析地批驳是没有力度的。 

    驳论有三种类型: 

    (1)、短评式驳论。它篇幅短小,一般只抓住对方错误言论的片言只语进行反驳,但它们体现着驳论文章的基本特点。 

    (2)、评论式驳论。是短评式评论在反驳这一部分(即短评的本论部分)的扩充,即对对方言论进行多方面的反驳。 

    (3)、局部式驳论。即指有些文章从整篇看不是驳论,但在议论中包含着一部分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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