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申论备考:论证分析能力自测练习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8-10-13 00:00

  自测练习二

  给定资料:

  1.被称为“香港网民的网络百科”的“香港网络大典”网站记录了被称为“艳照门”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2008年1月27日,一名网友于“香港讨论区”,发布一幅色情照片,被部分网民怀疑是本地艺人陈冠希与一演艺界女子的隐私照。

  尽管该帖在数小时后被删除,但已引起香港网民的热议,随后又有多幅“艳照”被上传至网络。

  香港警方随即关注事件,但照片仍不断在网上流散,1月30日香港警方开始寻求国际刑警的协助。2月2日首名嫌疑人落网;警方接着再拘捕3男1女,搜获逾千张艳照;2月3日另一男子被捕;2月8日艺人不雅照已扩散全球;2月10日第9名嫌犯被捕;2月13日涉案人员郭镇玮获准保释;2月15日,因其发布的照片被香港当局认定为非淫秽照片,最早被拘捕的钟亦天被当庭释放。

  香港《文汇报》的街头调查显示,近四成青少年接触了艳照,其中大部分为初中生。

  事情呈现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失控状态。

  “这次事情对香港娱乐圈是颗重磅炸弹,是一次划时代的事件,我想媒体、娱乐圈、教育界、宗教界、网络界、法律界都需要重新拟定一个规则底线。”香港著名影视人文隽就此发表评论,“没有人知道会怎么发展,对于已经发生的,可能只有靠时间去冲淡一切。”

  社会各界对此事件众说纷纭,在这次“艳照门”事件中,香港警方关于保有、传播艳照是否涉嫌犯法,也出现了前后说法不一致的情况。

  2.专家提醒,不要以为个人隐私泄密离我们很远,也不要以为黑客永远不会敲你的门。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有互联网和现代信息化手段提供的先进技术,你的个人信息也许早已经被人当成一种商品频繁被买卖交易。

  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抱怨,自己的电话号码、生日、住址、职业、保险状况总是被很多陌生人所知,经常被拨出型商业推销电话骚扰。这背后的一个事实是,大量个人信息正在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被盗取和传播。

  业内人士透露,现在很多不规范的网站都采用诱使性注册方式,获取用户详细的个人信息,然后加工成信息产品。浏览互联网,经销个人信息的生意似乎非常红火,网上有不少经营网络名片的网站,专门出售个人信息,只要正式注册、付费就能获得。

  一个短信群发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向记者介绍,他们的产品库可以涵盖北京所有经常使用的移动手机用户,用户个人信息可以详细到用户开什么车、职业、月收入以及平时消费等,定期更新,只要付费就可以获得。

  3.“你想找人吗?猎狗网没有你找不到的人!”猎狗网的网页上醒目的一行字。它号称“中国最大的网络名片库”,页面上显示“今天新增名片560,名片总数量195万多”。

  而类似网站“优库网”,号称“揽尽天下人”。

  在这些网站上搜索名片,有的需要付钱,有的需要积分,而像猎狗网上,只要是注册用户,就可以使用该网站的任何服务。

  “出售真实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等,安全交易,诚信经营。价钱优惠,量大价优,有意请联系电话。”记者在另一家网站上看到明码标价售卖身份证号码。

  “我们这绝对是真的电脑扫描件。”卖主“网游”说,5元钱一张,50张以上是4元钱,一两百张是3.5元。

  “有些卖得太便宜的是自己做的,用PS(photoshop,一种做照片的软件,编者注),用一个身份证模板,自己随便填个姓名,用生成器生成号码。”卖主说,这种身份证没办法通过防沉迷系统。

  “我卖的身份证姓名、号码、住址都有。这些主要用于拍拍、淘宝认证,以及应对防沉迷系统。”“网游”说。

  “网游”说,卖出去之后他们会及时销毁掉备份,以防止被人重复使用。“做生意也是要讲信誉的。”

  “我们也有成本啊。”他说,他们的信息主要是向工厂、复印店买来的。有些复印店会把复印的身份证留底。此外,他还会去工地上花钱搜集农民工的身份证号。

  “保险公司会从一些公司的手中买到许多手机号。”一位保险公司业务员说,买电话号码在房屋中介、直销机构和保健品行业是最流行的。不过,买来的电话号码质量很差,100个电话通常有40个打不通。

  在保险公司,买来电话号码后交给营管处。营管处是专门给客户打电话的,营管处有一处二处,一般是一处打完所有号码之后就跟二处交换,然后总公司和分公司把电话号码交换互相打,业内的公司再资源共享,两个保险公司之间做交换,最后不同行业之间再把号码资源互换,这样一个电话号码至少要被拨5遍,而经过互换,保险公司的号码资源会增长好几倍。

  “房屋信息当然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透露出去的。”一位房屋中介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物业公司会把自己掌握的业主信息以4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一些中介公司。当然,物业公司可以将这些资料重复出售,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4.《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曾与某网站联合开展的一项有3 100人参与的调查显示,19.5%的人感觉自己日常生活环境中“有很多”摄像头,感觉“有一些”的占45.0%,感觉“很少”或“几乎没有”的占35.5%。

  对于越来越频繁出现的监控摄像头,很多人表示警惕。有些人担心自己将生活在一个处处受到监视的社会里,没有丝毫个人隐私可言,简直就像是一个“透明人”;人们还担心所摄内容可能被恶意传播——如果不能严格规定谁能监控摄像头,没有相应措施严格保证所摄内容不被滥用,摄像头很可能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窥视他人隐私、非法收集和传播信息、甚至犯罪的便利渠道。本次调查中,34.7%的人担心摄像头可能侵犯自己的隐私权。

  与此相反,另外一些人则认为公共场所的监控摄像头不仅可以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还能震慑潜在的不法分子,增加自己的安全感。调查中,67.6%的人赞成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44.5%的人觉得它是对遵纪守法的人的一种保护,60.5%的人表示“不做亏心事,不怕摄像头”。

  “只要能帮助搞好治安,牺牲一点个人隐私也没什么。”一名参与调查者称。

  调查显示,53.8%的人认为监控摄像头对警方侦破案件“有极大帮助”。而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48.5%的人愿意“让出”自己的部分权利。

  5.欧盟经常会找微软的麻烦,因为微软涉嫌垄断问题;去年,欧盟又将目光盯到了互联网行业的另一个巨头Google,并已经对其展开调查,看看Google是否违反了欧洲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

  据了解,由一个由28人组成的“第29条工作组”(The Article 29 working party),专门就数据保护问题向欧盟委员会及欧盟政府提供建议。该小组已经致信Google,提出了一些问题,如询问其是否完全遵守了欧洲的数据保护法等。

  欧盟发言人Pietro Petrucci肯定了该小组提出的问题,认为非常恰当。

  一开始,Google是无限期保存这些搜索信息,后因用户不满,在2007年3月宣布,将把保存时间缩短至两年。然而,“第29条工作组”许多成员认为,两年也太长,希望Google继续调整政策。

  对此,Google全球隐私权律师Fleischer表示,Google收集并保留有关用户搜索的详细信息,是为了防止搜索引擎免遭黑客攻击。Google表示,6月19日将回答来自欧盟数据保护咨询组织的一封信件。

  6.最近媒体纷纷报道,在北京、深圳、成都等地电子市场上出现了几种手机窃听器,号称可以监听全球各个角落的手机通信。这些窃听器,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在这些窃听器中,性能最好的可以远距离监听,但价格不菲,要几万元。那些几千元一个的性能就要差一些,只能设定对象监听,必须在百米之内。

  这些窃听器是否真的有那么神奇呢?有关电子专家认为,从理论上说,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移动通信系统一般由手机或车载电话、基站、移动业务交换中心以及与市话网相连接的中继线等组成。我们平日用手机进行通话时,表面上是直接呼叫对方,其实是把信息传到一个基站,再由基站向空间中的无数个点传播出去,只要有相应的接收设备,都可以收到基站发出的手机信息。由于被呼叫者与呼叫者之间有一个协议,可以了解传输信息的内容,从而完成一次通话。但对于其他接收者来说,这些信息完全是公开的,只要了解其协议内容,换句话说就是破译了传输密码,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完成窃听。手机窃听器一旦泛滥开来,将严重影响人们的隐私安全。

  7.网络有时真的是很神奇,有时足不出户也可以成为网络上的名人,只是更多时候这种名人是不光彩的。就像那位“踩猫女”,或是“魔兽男”一样,被善良的网友群起而攻之,也正是拜网络中“人人皆裸奔”的现状所赐,网友们才能将这些不耻之徒一网打尽,只是这些事件的结局往往都很过激,也许只是因为网友们的正义感皆强的缘故吧。

  近日,一个名为“抓色狼”的网站开始备受网友的关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竟有12 000多名网友加入成为会员。网站宣称,“色狼黑名单”和“色狼照片曝光”是检举色狼的两种方式,如果网友遇到色狼,可以将色狼的资料发到这里,让所有的人都认识他们,让他们无处可逃。虽然就此事,许多法律界人士均表示这是在“乱弹琴”,但也无法抵挡网站的热火朝天。为探个究竟,记者也登录了此网站,看过之后,仅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中国色狼遍天下,不知谁是真,谁又是假。

  8.麦克尔?海耶特是一位专门写技术对消费者影响问题的撰稿人。在他出版的《隐私盗窃与如何在数码化时代保护自己的隐私》中,海耶特表示,人们可以通过若干途径,保护自己的隐私。海耶特说:首先,假如一个人随身携带手提电脑,这个人就要知道,在美国,每天有一千台手提电脑被盗窃。所以说,隐私被盗窃的问题,不仅是上互联网才会有的问题。海耶特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今的大量信息是可以随身携带的。

  在所有的防范措施当中,最起码的一个就是把自己的手提电脑放在安全的地方,设置密码,让盗窃电脑的人无法打开重要的资料库。海耶特说,还需要注意的是,人们使用电脑,越来越多地通过电脑来发送接收电子邮件。这种通讯方式跟发送接收明信片一样,谈不上有多少安全保密性。海耶特说,电子邮件可以在传送的过程中被截留阅读,一个人假如有点技术知识,就可以做到这一点。这实在不需要很多技术知识。

  这是个全球性的问题,因为电脑互联网是国际性的。互联网黑客到处存在。如今任何人都可以从互联网上下载黑客软件,这就使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打入别人的电脑。

  9.日前,在北京某私企工作的王东(化名)去看了心理医生。原来,老板为监督员工干活,在王东所在的办公室安装了摄像头。从那以后,大家工作丝毫不敢懈怠,整天就像上了弦一样。然而前不久,王东工作中的一个失误还是被摄像头抓住了,他不仅受到了非常严厉的处罚,还险些丢了饭碗。

  此事让王东对摄像头产生了莫名的恐惧。他告诉医生:“我现在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情不自禁地抬头四处找摄像头,尽管自己并没有要做坏事的想法。”医生告诉王东,他是因为受到刺激之后产生了应激反应。

  记者调查发现,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对工作人员进行监控这种现象,除少数国企或机关外,主要发生在一些私企。

  “我们的办公室虽然只能容纳十个人,老板却装了四五个摄像头。我们的一举一动,老板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就能尽收眼底。”在北京一家公司做部门经理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毫不夸张地说,在这样的环境上班,与在监狱里有什么两样呢?”

  “老板常到办公室告诫我们:工作时不要玩游戏,不要打电话,不要聊天,不要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你们在做什么事情我都一清二楚。”原来在一家旅游公司做客户服务的小杨告诉记者,“大家都知道老板在办公室装了摄像头,所以精神压力特别大。这样的公司根本没把员工当人看,所以在这家公司工作还不满一个月,我就炒了老板的鱿鱼。”

  10.什么叫做隐私权?在民法法典当中,把隐私界定为三个部分:私人信息、私人活动、私人空间。关于这三部分的权利叫做隐私权。也就是说,我们有一个标准——隐私它是和公共利益无关的。比方说一个人的财产状况,当然是隐私。可是如果这个人是个政府官员,他的财产状况就不能被当做是隐私,因为他跟公共利益有关。同样是一个人的财产状况,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认为它是隐私,应当受到保护;什么情况下,我可以认为它不是隐私,不应该受到保护呢?当我们拿公共利益这样一个标准去衡量的时候,至少我们能把它分清楚。从学术上来看,这个权能基本上被归纳为两个方面,一个叫做支配和控制。如果一个人享有隐私权,就包含着他对他的私人信息和私人活动的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比方说,我不愿意被他人知道的东西,但这并不妨碍我去支配它,比如我去《实话实说》节目,《实话实说》就是让你说实话,就要说平时别人不知道的你的事情。那如果我进了《实话实说》,我对着镜头说的时候,这里面肯定会涉及一些隐私,但这个时候是我自己愿意的,是我在支配我的隐私,我在和别人分享我的隐私。我在和别人分享,在总结由这个纯属我个人事件当中可以阐发出来的公共的意义。这个我们把它叫做支配或者控制的权利。

  另外一个叫做利用。也就是说,一个人可以将自己的隐私作为一种利用的工具,来获取其他的人格的或者财产的收益。有一段时间在出版界甚至形成了一个隐私出版热,大家都纷纷出版有关隐私的书籍。不管是自己出版也好,授权别人出版也好,实际上都是在利用自己的隐私来创造利益。当然,这也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这也是一项权利。

  11.根据一项对欧盟25个国家隐私权进行的国际性调查,英国民众被监视、监控的情况最为严重,无处不在的监视器、政府建立的 DNA档案,警察局的建文件数据,充分显示英国人的隐私权远不及其他欧洲民众。

  由国际隐私权团体进行的这项调查指出,由于英国政府大量贮存民众的个人数据,对象不限于罪犯,善良百姓的 DNA资料同样被收集建档,使英国成为欧洲“侵入性最强”的国家,情况比法国和德国严重。英国因为民众被疯狂地监视,国际隐私权团体将英国列入破坏隐私权的“黑名单”,其他被上榜的国家还有俄罗斯和新加坡。

  国际隐私权团体主任戴维斯指出,“很明显的,英国许多法律上应发挥对抗日益增加的监控力量机制,并没有发挥作用,那些应该保障我们权益的人,并没有善尽责任”。相对之下,戴维斯盛赞阿根廷、加拿大及德国政府,推出确保隐私权的措施,立下良好的典范。

  12.2006年1月17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十七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国上网用户总数突破1亿,为1.11亿人,其中宽带上网人数达到6 430万人。目前,我国网民数和宽带上网人数均位居世界第二。国家顶级域名CN注册量首次突破百万,达到109万,成为国内用户注册域名的首选,稳居亚洲第一。上网计算机数达到4 950万台,网络国际出口带宽达到136 106M,网站数达到69.4万个。IP地址总数达到7 439万个,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位居世界第三。

  在互联网使用方面,数据统计表明,18.2%的网民使用笔记本电脑上网,同比增长800多万人;网民平均每周上网15.9个小时,同比增加2.7小时,增幅为20.5%。18~22点上网人数增加了8个百分点,上网高峰日趋凸显。报告首次统计了网民上网费用,结果显示2005年全国上网费用总规模已经超过1 000亿元,这足以显示我国互联网巨大的市场规模和发展潜力。

  申论要求

  根据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 0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参考文章】

  切实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隐私权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人格权,甚至可以说,隐私权的发展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

  信息时代的发展在给人们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对个人信息资料的隐秘性和安全性构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在因特网发展背景下许多人际沟通,个人的隐私领域在现代社会被无形地挤压,人们的隐私权愈发容易受到侵害。因此,加强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显得尤为必要且紧迫。

  第一,建立规范的网络行业自律体系,加强对行业自律的监督。行业自律的作用在许多方面都显现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因为网络企业比政府更了解他们自己的行业。即使是制定了有关的法律,行业自律仍不会因而失去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它会同相关的立法相结合,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使用。目前,在我国强调加强行业自律十分必要,这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同时应加强对行业自律的监督,引入第三方认证、信息中介等监督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自律性规范的落实,保障网络隐私权不被随意侵犯。这样网络消费者才可能建立使用信心,进一步促进网络经济的良性发展。

  第二,制定指导性的、可操作性的立法规范,来落实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虽然行业自律仍是目前网络隐私权保护最有效最实际的手段,而且许多网站也都出台了保护用户隐私的政策,但这些政策是经不起严格地推敲的,并且隐私政策常常在没有通告用户的情况下被随意篡改。因此,在鼓励业界自律的基础上,应制定出指导性、可操作性的立法规范,才能为消费者的网络隐私权提供最终的保障。

  第三,注重网络道德建设,使网络道德深入人心。通过构建适应网络空间的道德教育,充分发挥伦理的调节功能,使人们自觉地维护网络空间的伦理健康,尊重他人隐私,从而为控制网络隐私权侵权行为铸起一道防线。

  第四,提高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无论是行业自律还是国家立法,都是一种公共保护机制,都是依靠外部力量进行规范,但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注重自己的隐私权保护。首先,消费者不应随意泄露个人数据;其次,消费者应自行采取技术保密手段;最后,消费者应了解网站收集使用个人数据的目的、用途等。

  第五,完善技术保障体系。“解铃还需系铃人”,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同样也将更好地解决公民隐私问题。所以,努力开发更先进的网络技术,增加网络的安全性,也是保护网络隐私权所必不可少的一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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