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月来,温州“鹿城区委书记杨湘洪赴法考察滞留不归”、“23人赴美考察团”事件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目前,温州市纪委已针对干部出国(境)工作,拟订了一系列强化管理的细则,譬如公务活动时间要占三分之二以上,执行因公出国(境)情况纳入考核等等。
眼下,因公出国出境闹出的“笑话”不算少,但这些偶然流传出来的“笑话”很难说是舆论监督的功劳。换言之,在现有的监督体制下,南斯拉夫的奶牛可能比中国群众的眼睛更“亮”,如果仅仅在既有内部监管上打补丁,因公出国出境恐怕很难杜绝其寻租异化的可能。
前几天,贵州要求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学习考察后,要撰写心得体会,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摘登,确保领导干部出国考察学有所获。贵州某报已选登了一篇《赴意大利法国考察旅游饭店管理的体会》。所谓奇文共欣赏,我们不妨看看第一篇“心得”——“意、法两国政府为了保持其在欧洲和世界的旅游领先地位,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了饭店管理的体制机制,更加重视对饭店发展的调控和引导,使饭店星级评定标准更加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更加科学完善。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这类心得,别说是旅游饭店管理,就是太空生态,换个主语恐怕也一样合适。怪不得网友不领情地说:让我也出国吧,我交一篇小说。
再看温州的新规,似乎也算不上什么紧箍咒,“公务活动时间要占三分之二以上,执行因公出国(境)情况纳入考核”,这应该就和“医生要救死扶伤、教师要诲人不倦”一样,是情理之中的底线要求,现在之所以成为“细则”,恐怕只能说明“因公出国出境”已经到了何种混乱的地步。
干部因公出国,从来就不缺规范,缺的是规范的执行力和刚性的监管。就在今年10月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五部门还联合制定了《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规定,只要有一部分被严格执行,也就不会出现“去拉斯维加斯考察市政建设”的官方奇谈了。
真要管好因公出国出境问题,其实也不难,核心就是落实公民的民主监督权、知情权,做到事事公开,让行程与花费、收获与体验全程透明。一者,公众有监督的动力,因为因公出国出境花的都是咱的财政钱,只要有可能,谁都愿意顺带着看看公仆有没有乱花;二者,公众有监督的能力,从层级监督来说,上级部门可能无法察觉实际出国中的李代桃僵,但是,在庞大的群众监督网络中,无论是巴黎纽约,还是中东南非,领导们爱去的“地方”,总会有中国人在。计划中考察的地方、事实上游玩的地方,只要稍事关注,就不怕现不出原形来。中国互联网的人肉搜索能让FBI都汗颜,因公出国出境恐怕也不会不掂量掂量。
公开是对干部因公出国最好的监督。实践证明,内部监管对出国一事意义有限,倒不如完善外部监督,这也算是给现有的监管机制“减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