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农村工作的重心逐步转移,改革和发展为群众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矛盾。
一、主要表现:税费改革以后,特别是近年来,农村信访呈“两降两升”态势,过去比较突出的涉及农民负担和干部工作作风问题的信访大幅下降,而涉及权益类和民间纠纷类的信访呈上升趋势。从总体来看,农村信访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因群众生活困难引起的上访占主要方面。虽然现阶段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但因祸、因灾、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乡镇政府能解决的程度又无法完全满足部分群众愿望,出现了屡访缠访现象;二是由村级财务引起的信访。少数村财务管理不民主、不规范,从而引发村级财务问题信访;三是土地、山林权属矛盾诱发的信访。“两税”取消,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土地就开始变得紧俏,从而引发了新的林地矛盾;四是涉法涉诉案件引起的信访,“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成因分析:当前农村信访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有些信访群众对党的政策一知半解,把党和政府体现的“爱民为民”思想理解成是政府的妥协,认为无论有理无理只要上访就能解决问题,并且错误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个别信访者不讲政策搞蛮缠,不顾实际讲实惠,把政府信访部门作为自己发泄情绪的场所。还有的群众对基层干部缺乏信任,抱着“看上面怎么说”的心态信访;二是信访工作体制不够完善,信访责任界限混淆。一些本应由司法部门解决的事情,变为行政直接干预,存在以信访代诉讼、以行政代司法解决的现象,留下了矛盾隐患,信访责任主体不明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通过正当途径得不到解决或不能及时解决,他们一旦上访,有关部门立刻特事特办,很快得到了解决,这就产生了一定的误导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信访的不良风气。三是基层工作不扎实、不规范。有的干部认为群众反映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信访就是“揭短”,从而采取压制或置之不理的态度。还有部分干部主动性不强,责任意识淡薄,对信访矛盾排查调处不及时,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相互推诿,致使小矛盾拖成大问题。
三、建议对策:一是变“上访”为“下访”,建立和完善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各级干部和司法干警要经常进村入户,开展走访、扶贫帮困和社会矛盾排查调解活动,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二是认真落实惠农政策,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扎实做好村务公开,规范村务管理。坚持村民代表民主议事制度。认真做好各种工作记录、会议记录、群众代表讨论记录及各种原始合同、协议、申请的规范建档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工作规范,减少和避免矛盾。四是重视特困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其起码的生存条件。五是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调处信访中的作用。镇村干部要提高“一个水平”,增强“三种能力”。提高“一个水平”就是提高镇村干部政策和法律水平,能够熟练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对信访问题进行接待调处,杜绝出现“一问三不知”、“接访的不如上访的”现象。增强三种能力,即增强引导说服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综合分析协调能力。六是强化干部信访责任,畅通信访渠道。要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观念意识,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压制和置之不理,不能让事情久拖不决。同时,各级干部要及时掌握群众上访信息,早发现问题,及时介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