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看到一些可喜的现象:一些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发和应用节约新技术;一些省市大力推进节约工程,建设节约型城市有了重大进展;许多市民自觉节约点滴资源,节约的意识不断增强。节约,正日渐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先天脆弱的发展中大国。尽管上世纪最后20年,我国每万元GDP能源消费量累计下降66%,远大于同期世界19%左右的平均降幅;我们以能源消费翻一番为支撑,实现了GDP翻两番的目标,但粗放型增长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变。目前,钢铁、有色、电力、化工等8个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平均高40%以上。生产、建设、流通、消费领域浪费资源的现象还相当严重。这说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也表明节约资源的潜力很大,我们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建设节约型社会,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着力构建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
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到,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贯穿于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科技进步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关键,体制创新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保障,全民动员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基础。只有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种手段,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节约资源,加快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建立节约型的生产模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我们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到实处,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建设节约型社会,关键是行动。
节约,归根到底就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改革和建设的各项实践中,我们不仅要不断强化节约的意识,更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贯穿节约的理念,体现节约的要求。针对当前的具体实际,我们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特别是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促进节约使用和合理利用资源。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各行业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标准,推进节能降耗重点项目建设。要大力推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工艺、设备和产品。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税收优惠政策。要把节能降耗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在全社会广泛持久地开展资源节约活动,扎实推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
开源与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够为人民群众创造清洁、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绿地、碧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