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昨天报道,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自今年开始,全国各地中小学新任教师应全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公开招聘考试,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
长期以来,国内各地中小学正式师资力量的补充途径繁杂,政出多门,虽然大体可以满足教学需要,却造成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农村地区和边远困难地区无法吸引足够师资,重点和条件优越的学校又人满为患,致使教学资源出现地域性不平衡,一些不合格人员也趁机钻空子进入教师行列,影响了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普及型、公平性,如果教师聘任增补,都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择优录取聘用,并统一安排岗位,则可在很大程度上杜绝前述弊端。
事实上,类似的教师聘任方式在西欧一些福利国家早已实行多年。在这些国家,教师不仅招聘、录用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而且工作安排、管理和相关劳保福利均由有关方面负责,工资也直接向上挂钩,教师不仅在名义上、而且也在实质上成为地地道道的国家雇员,是由上级教育部门派出到具体学校任职任教的。这种教师聘任体系确保了师资的素质和教师队伍的稳定,也保证了教学资源的地域均衡,是成熟且行之有效的。中国即将实施的政策不论是“拿来主义”,还是英雄所见略同,都是有所依据,同时也是值得期待的。
但必须看到,在实行类似政策的一些国家,统一聘用师资的政策并非孤立实施,而是有一系列相关政策“保驾护航”。比如在某些国家,中小学甚至大学的教学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教师在上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定期轮换任教学校,如此安排,既是为了让各学校教学质量保持均衡,也可以让有“门路”的教师不能一直待在条件优越的学校,确保教师聘用工作的公正、公平,更能让一些在条件相对较差地区任教的人员,不至于长期在艰苦环境里苦苦支撑,有机会到条件好的地方轮换工作,可以让他们对本职更安心,对前途更有信心。
和这些国家相比,中国的情况更为特殊,存在诸如组织关系、编制、户口等限制和羁绊,教师的顾虑和后顾之忧更多,如果仅仅在聘任环节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择优聘用,或只管派出,不管日常管理和岗位轮换,则不仅可能在日后造成肥瘦不均、条件较差学校的教师“人心思动”等问题,还有可能重新滋生权钱交易等不公平行为。
好的设想需有好的配套,方能充分发挥设想的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中国是个大国,情况复杂,教学资源存在明显的地域不平衡,一方面许多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学校师资缺口巨大,另一方面不少大城市人才过剩,就业压力沉重,采用统一招聘、统一派遣的方法可谓一举两得的好事,但惟有未雨绸缪,将配套工作统筹兼顾,政策的正面效用才有可能最终显露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