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获得收入、维持生计和进一步改善物质精神生活的基本途径。解决群众的就业再就业,就是解决民生的根本问题。
这几年人们普遍感到找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了,即使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或者海外留学归来,找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也并非易事。究其原因,是我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三碰头”,使本来就存在的就业困难更加突出。加之企业改制减少用工、采用高新技术等原因,对劳动力的需求呈下降趋势,而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化,农民进城的门槛不断降低,进城农民工日益增多,从而给城镇就业进一步增加了压力。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都要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人员。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劳动力供过于求在1000万人左右,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正因为有困难,才需要我们来解决;无论如何困难,总能找到解决办法。比如,在贷款和税收政策上,可考虑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第三产业包括社区服务业的扶持力度,这些领域的繁荣发展可以提供数量很大的就业机会;可考虑对录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和一定使用期限的企业,由政府给予就业补助,以鼓励企业录用下岗失业人员;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农民工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以解决部分劳动力因缺乏技术而无法就业的问题;针对大学生、研究生就业难,教育部门和各院校应重视岗位需求的调查,根据社会需求调整招生规模和专业比例,同时政府可提供青年志愿者岗位,实行鼓励大学毕业生支边支农下基层的政策;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同时,要注重技术研发和产业升级,为科技人才提供就业岗位。政府还有一个当务之急,就是对“零就业家庭”给予就业援助,尽快做到让目前每一个“零就业家庭”至少能有一个人实现稳定就业。
创业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给钱给物,不如给一个创业环境、创业条件。这就要求政府把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环境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努力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提供就业服务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激发更多的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从就业者来说,也应当从实际出发,转变就业观念,降低就业期望值。不能眼睛只盯着机关、外企、高收入单位和轻闲的工作,自主创业、弹性就业、到农村和基层工作,都是可以考虑的选择。以后如遇到合适的机会,依然可以进行调动、竞聘和再就业,以取得更理想的工作岗位。
“民以食为天”,而食的获取靠就业。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用再大的心思、花再大的心血、下再大的功夫,都是应该的。当然,促进再就业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而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共同推进。相信只要各方面群策群力、共同努力,我们就能够把失业数量减少到最低限度,让广大群众各得其所、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