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关于让小摊贩合法化的建议,引起了广泛的议论。小摊贩能不能合法化,怎样合法化,相信有很多操作上的难点和问题,需要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和研究,不可能朝夕之间就得出结论。但是,何教授提出的问题,则带有普遍性的意义,值得政策法规的制订者们重视和思考。
现代社会中,行政执法部门管理社会的基本依据就是各种法规、政策。政府工作做得好不好,与政府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当然有着直接关系,然而,政策法规本身是否合理,却是更基础的因素。如果政策法规本身存在问题,那么很可能出现管理者越卖力、人民群众却越不满意这样一种尴尬局面。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各地的城管工作人员就处在这种尴尬局面之中。他们的工作很辛苦很困难,他们中大多数和我们一样是善良人,然而他们却经常被人们指责,甚至职业的荣誉感和社会地位也在降低。这就不能仅仅从城管工作人员的个人素质上找问题,而要反思他们所执行的政策法规本身在制订上是否存在缺陷和不足。
制订各种政策法规对社会进行管理,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服务的,是为了满足老百姓的实际需要,是为了让人们的日子过得更好而绝不是相反。简而言之,制订政策法规必须以人为本,而绝不能只是为了管理方便。在处理小摊贩、小区“黑车”等等问题上,如果我们都能从经营者和居民的实际生活需要考虑,就应该会找出更合理更有效的管理办法,而不是简单地一禁了之。
看到一则消息,杭州正在积极为市民拼车出行“正名”,并酝酿相应管理方案。可以想见,这必然会带来区分拼车者和非法运营者之间的困难,管理上的难度一定会比简单禁止大得多。然而,这却是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也符合节能减排趋势的好事,这样调整政策法规的思路,方向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