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会圣火刚熄,北京残奥会大幕又启。这是历届残奥会中参赛国家和地区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体育盛会,在北京的舞台上,来自全球的残疾人运动员共同奏响挑战自我、顽强拼搏的壮歌,在天地之间彰显出一个闪烁着人道主义光辉的大写的“人”字。
现代残疾人体育运动走过了半个多世纪。从1960年在罗马举行第一届世界残疾人运动会,到2008年北京举办第13届残奥会,残疾人运动员用自己的不屈不挠、自立自强,演绎着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不断升华着人类的精神境界和意志品质,世界公众也在残奥会中完成了一次次弥足珍贵的人文教育。
作为东道主,中国强调“两个奥运,同样精彩”,以最大的热情、尽最大的努力,全力做好残奥会各项筹办工作,确保北京残奥会热烈、精彩、成功。
筹办北京残奥会,显示了中国政府对残疾人事业的高度重视、对残疾人人权的高度尊重和充分保障,彰显了中国人权事业的特点和亮点。
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计,截至2007年,我国共有残疾人口8296万。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著名的“木桶定律”内容是,木桶由许多块木板箍成,其盛水量的多少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由此推论,衡量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关键还是看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生存状态。
助残扶弱,是中国这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的传统美德。《礼记?礼运篇》就提出了要“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天下大同”思想。这一传统美德,深深蕴藏于民族精神之中,虽历经岁月沧桑而薪火不绝。
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高度重视人权保障事业,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进程中,为残疾人提供生活保障和制度安排,致力于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鼓励、帮助、组织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就是中国改善、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的一个有效途径,既能帮助他们康复,也给了他们向社会展示自身才能、促进交流与理解的机会。
残疾人体育,无疑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个“坐标”。自1984年以来,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先后举办了7届,并已正式列入国务院审批的大型运动会系列。在国际赛场上,自1982年起,我国组团参加了6届夏季残奥会、2届冬季残奥会、7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6届夏季特奥运动会、4届冬季特奥运动会、4届夏季聋奥会和多项世界锦标赛。中国残疾人运动员不畏困难、奋勇拼搏,向全世界展现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
与此同时,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也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拓展。目前,我国残疾人业余运动员超过200万人,其中参加残奥运动的有150万人,参加特奥运动的有70万人,参加聋奥运动的有60万人。
包括大力发展残疾人体育在内,国家为改善残疾人状况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通过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摸清了基本情况;颁布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5个五年规划和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设立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建立新型、统一的残疾人组织;进行宣传和公众教育,发展残疾人领域的国际交往。我国残疾人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
目前,全国为盲、聋、智障少年儿童兴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已发展到1667所,义务教育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有2803个,在校盲、聋、智障学生达到58万人。
2008年6月26日,中国批准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这部公约是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部全面保护残疾人权利的国际法律文件。中国政府和中国残联参与了公约制定的全部过程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虽然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要看到,现实生活中,我国残疾人的生存和发展仍然不尽如人意。北京残奥会,将成为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不仅将全面推进北京以及协办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还将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积极参与、热情关心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在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中树立理解、关心、尊重、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对促进我国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意义深远。
只要我们人人都伸出一双手、个个都献出一份爱,残疾人的生活就一定会越来越美好,我们的社会就一定会越来越文明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