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责任政府既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人均GDP早已突破1000美元的大关,迈向突破3000美元的关口。而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人均GDP达到1000~3000美元的时期,既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社会各种矛盾凸现期。我国已进入了这样一个时期,由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一定程度上造成发展结构失衡,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脱节,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不和谐: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各阶层、群体之间的分配差距拉大,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突出。众多的社会不和谐现象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政府责任缺失有关,近期爆发的毒奶事件便是矛盾爆发的结果。目前首要的就是要求我们的各级政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做一个负责任的政府。而广州新东方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教研组长戴斌老师认为,构建责任政府关键恰恰在于“问责”这个角度。而“问责”若要避免流于形式,“有效”和“保障”是两大核心。
首先,很多人或许会问,如何实现有效问责?“阳光”是第一剂良药。我们要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在政府行政程序上,做到公开透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公开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与此同时,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信息查询和咨询制度,让公众知政、议政、参政、督政。
其次,如何保障“问责”?戴老师认为,“严格”机制的构建最为关键。建立政府责任制度须几方面入手,以下是相关的对策和依据:
一、建立健全政府责任体系。虽说“人非圣贤,孰能无错”,但作为掌握公共利益的政府和公务员而言,建立和健全对公务员违法失职行为的处罚制度,有利于让广大公务员群体绷紧“神经”,慎重对待公共管理中的每一个细节。戴斌老师认为,“责任心”不是“先天有之”,其实更多地源于“后天约束”。“没有约束的责任”就是“没有保障的责任”。
二、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从严治国并非苛政”,严格的执法其实更多地需要建立“合法”的基础上。因此,我们更需要建立健全廉洁从政和文明执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承诺和公示制度、行政执法错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核评议和奖惩制度等制度体系,以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规范运行。
三、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大力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监督的独立性是保证监督公正性的基本前提。监督的公开性是保证监督公正性的基础。监督的民主参与是保证监督公正性的关键。其实政府代表民众,某种意义上说,政府的责任就是民众的责任,增强民众的“主人翁意识”,促进广泛参与,问责的效率才能最大化。
四、要从“消极”问责走向“积极”问责。大家都知道人大是民主监督的机关,但新时期下,我们需要在强化人大质询权的同时,充分引入多元问责主体,包括民主党派监督、定期的民意质询、舆论监督等等。很多人会问,谁是最好的“监督者”?戴斌老师认为,利益相关者就是最好的监督人。我们需要充分利用利益相关者对切身利益的敏感,把一切利益相关者引入政治问责的制度和程序中。同时不断扩展问责主体的问责范围,凡是涉及到公众利益的政府管理行为或决策行为,都应纳入问责范围,以保障问责主体充分享有质询权。
综上所述,责任政府的构建更多地不是需要各种各样的“指责”和“谩骂”,我们更多地是需要冷静的反思。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追究责任”不是我们的终极目的,而通过内部激励和外部约束去培养政府官员和公务员“内心深处”的“责任感”才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