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试卷 食品安全问题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09-11 00:00

(食品安全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
  
    二、资料
  
    1.中国卫生部2008年9月11日晚指出,甘肃等地报告多例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病例,调查发现患儿多有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历史,经相关部门调查,高度怀疑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受到三聚氰胺污染。
  
    中国卫生部专家指出,三聚氰胺是一种化工原料,可导致人体泌尿系统产生结石。
  
    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日晚则发布产品召回声明称,经公司自检发现2008年8月6日前出厂的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到三聚氰胺的污染,市场上大约有700吨。三鹿集团公司决定立即全部召回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
  
    此前,三鹿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密切关注奶粉致病事件,已派人赴相关地区了解情况,并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11日白天,甘肃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向媒体通报了部分婴儿泌尿系统结石病因调查情况,目前,该省共上报病例59例,死亡1例,以农村患儿为多。

    早在7月16日,甘肃省卫生厅就已经开始调查部分婴儿泌尿结石病因。当日,当地一家医院通过电话向卫生厅报告,称2008年该院收治的婴儿患泌尿结石病例明显增多,近几个月已达十几例,经了解均食用了同一品牌的配方奶粉。接到该报告后,甘肃省卫生厅立即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在初步调查之后,甘肃省卫生厅随即向中国卫生部做了汇报,并根据卫生部要求展开流行病学调查。

    此外,江苏、陕西、湖北等地医疗机构也陆续救治了多例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婴儿均处于哺乳期,均曾经服用过或仍在服用同一品牌奶粉,经过精心救治,大多数患儿已经康复出院。

    2.2008年9月13日,党中央、国务院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响应机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卫生部牵头,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农业部、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参加,共同做好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级响应”就是命令,从这一刻开始,相关部门合力出击,各级政府积极配合,为保护婴幼儿的生命与健康,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歼来战。

    9月16日,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卫生部、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召开的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建立分层、分级、分区域的医疗救治原则,确保对患儿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诊断、及时治疗。
  
    马晓伟说,县医院主要承担患儿的诊断筛查和轻症患儿治疗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治疗的患儿要转诊到设区的市级以上医院,对重症、疑难的患儿要集中收治到设有儿科、综合实力强的省级定点医院。卫生部将有针对性地向重点省份派出部级诊疗专家组,深人地方,提供技术指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卫生部的要求,成立以儿科、小儿肾内科、超声科、放射科等专业专家组成的省级诊疗专家组,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充分发挥诊疗专家组的作用,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提高诊疗能力。
  
    马晓伟说,重症患儿救治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迅速调动当地力量,集中相关专家,集中医疗资源,在设有儿科、综合实力强的三级医院或三级儿童医院集中收治重症患儿。对疑难、重症病例,要及时组织会诊、抢救,必要时安排转诊。要尽可能降低严重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发生率,力争不出现新发死亡病例。集中收治患儿的定点医院要预留相当数量的床位。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要求,对经筛查确诊的患儿实行免费救治,诊疗费用由接诊医疗机构先行垫付,之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支付。医疗机构不得拒诊患儿,要“早治、快治、精治”。
  3.2OO8年9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在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公告称,鉴于近期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部分企业生产的个别批次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检出不同含量的三聚氰胺,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为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经研究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
  
    据介绍,为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从2000年开始,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企业获得免检,需自愿申报,产品必须达到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等条件,经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免检产品。免检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定期报告质量状况。质检:总局每年组织对免检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实施严格监管,确保产品质量。
  
    4.如今,从毒奶粉到注水肉,从毒大米到吊白干腐竹,从毒多宝鱼到红心鸭蛋,每一例个案的曝光,都引发人们的思考。调查表明,国内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我们与食品之间的关系从未恶化到今天这个地步。
  
    从民生角度说,这种危机无疑是对“民以食为天”的极大挑衅。“吃得不放心”,在相当程度上将“吃得饱”这一来之不易的成就给抹煞了。
  
    5.2008年11月,针对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民众食品安全常识缺乏的现实,云南省出台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接受过食品安全教育的群众表示,这个教育纲要让他们了解了食品原料储藏、烹调、消费等食品安全基本常识,增强了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
  
    该教育纲要重点针对农村民众和集中供餐用餐单位及责任人。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孙学明说,云南农村地区多数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加之长期以来养成的食生、食杂和偏好食野生动植物的生活习惯,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较大隐患。针对这种情况,食品安全宣传要加大力度,特别要做好季节性宣传,教育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掌握科学的烹饪方法。.针对集中供餐用餐中食品安全的特点,要对集中供餐用餐单位及责任人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集中供餐用餐单位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集体用餐者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该教育纲要主要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食品安全科学理念和相关标准知识,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重点对象是社区居民、农(牧、渔)民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中小学校师生、集中供餐用餐单位及负责人,特别是“少、远、散”,人员。
  
    6.随着全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不断提高,云南省农业部门将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既抓好例行工作,又找到突破点,重点实施,在两年内将监管网络构建到各乡镇,确保全省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
  
    云南省农业厅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做到产地环境监测与农产品生产档案管理紧密结合,投入品使用许可审批与生产技术规范紧密结合,农产品检验检测与质量安全认证紧密结合,质量安全认证与创建品牌紧密结合,标签标识管理与市场准人管理紧密结合,前移监管关口,以加强源头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
  
    云南省农业部门正在加快标准、检测、认证三个体系建设,完善相关基础设施,改善和提高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能力,并在两年内构建起乡镇级的监管网络体系。同时,以试点示范推动综合措施全面落实。
  
    据介绍,相关部门将围绕农业生态环境污染、植物源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和动物源产品药物滥用3个主要方面抓好例行监测,以推动持续、稳定的制度化建设。以进出口安全管理推动国际接轨,围绕大宗进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有计划地集中人力和财力,采用国际标准,在检验方法、检验技术、农产品认证等方面,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提升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7.2008年9月,包括三鹿在内的一些中国企业生产的乳制品被发现混人了有毒的三聚氰胺成份,暴露出了中国食品监管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事件发生后,中国总理温家宝曾多次表示,要吸取教训,加强制度建设:“更为重要的是要从这起事件中吸收(吸取)教训,要加强制度建设,从生产(以及之后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重视监督和检查。”
  
    在这一背景下,于2OO8年10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政府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管理。而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使用和管理等都被纳入了法律约束和规范的范围。这被形容为是“从田头到车间、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法律保护。不仅如此,法律草案还加强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完善了相关的预警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奶粉事件暴露出的最主要问题就是对食品添加剂监管的缺失。为了严堵监管漏洞,法律草案专门增加了更为严格的六条规定。内容包括添加剂许可制度的范围、标准、目录,企业如何使用添加剂,乃至添加剂的标签管理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介绍了其中最为突出的一条新规定:“目前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甚至滥用,成为危害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本法对此作出严格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对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
  
    这一规定意味着,只要是范围之外的、哪怕是无害的食品添加剂,也禁止使用。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的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检验,《食品安全法》草案还规定,在企业不主动召回“问题食品”的情况下,政府要责令企业召回不合格食品。在国务院已废除食品的免检制度后,“不得实施食品免检”的规定更被写入了法律草案,而相关规定还包括,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
  
    除了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外,吸取奶粉事件的教训后,《食品安全法》草案更从事故报告、应急措施等方面人手,着力完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机制,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渠道。草案中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接到食品事故报告后应采取的处置措施。刘锡荣介绍了其具体内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不仅如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这一规定也写入了《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国的官员问责制虽已推行五年,但将如此明确的规定写入法律尚属罕见。有评论认为,在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人因奶粉事件辞职后,问责制有望在中国实现真正的常态化。
  
    而对于境外普遍关注的中国食品出口问题,法律草案也明确规定,中国出口的食品应当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强制性要求,并要经出人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
  
    目前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因奶粉事件做出了较大调整、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但实际上,中国在食品安全领域通过立法“解决问题”并不始于奶粉事件。中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从近年来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上可见一斑:不仅《食品卫生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均已颁布实施,仅卫生部在这一领域就有近百个配套规章,质检、农业、工商各部门也有各自的食品法规体系。早在《食品安全法》2007年底进入了立法程序之初,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就曾坦率表示,该法主要针对的正是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中国)现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还不够完善;对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够规范;有的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

    8.时下,“纯天然”已成为食品企业常见的卖点之一。不少商品都靠着包装上的“纯天然”、“无污染”字样吸引眼球。许多消费者也认为,“纯天然食品”就是绿色食品,食用起来也安全.。而记者近日从质监局了解到,在我国的认证项目中,还没有“纯天然”这一项。目前一些企业在其商品外包装上打出的“纯天然”字样,只是些宣传用语,并非国家权威机构的认证标志。
  

    记者在某市内部分超市、商场逛了一圈,发现标有“天然食品”、“纯天然食品”字样的调料、蜂蜜等食品比比皆是。在食品调料货架上,四川一调味料厂家赫然打出“纯天然老字号”、“纯天然调味料”的招牌,产品从白胡椒粉、香料到八角粉、十三香不等。广东某知名品牌也将旗下的袋装花椒粉、咖喱粉标上了“纯天然”等字样。在景田某超市蜂蜜柜台,记者拿着一瓶蜂蜜就包装上的“纯天然”字样询问销售人员,他指着包装上的原料一栏称:“只有一种原料,没有其他的添加剂,当然是纯天然的。”在干货区,有厂家“隆重推出”了河源系列特产,无论是干蕨菜、石参根,还是茶树菇、鸡骨草、五指毛桃,全都披上了“纯天然野生”、“无污染”的“外衣”。同时,记者还注意到,标有“1OO%天然”、“纯自然”、“高山养植无污染”等字样的野山枣、黑木耳、茶叶等食品也不在少数。

    9.我国将在两年内对近一半现行的食品国家标准进行更新和修订,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目前我国现有食品国这标准867项,其中404项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急需修订更新。

    国家标准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在2007年底全部完成404项食品国家标准的修订,今后五年,将重点补充和完善有关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包装材料、婴幼儿食品等领域的卫生标准及相关的检测方法标准的制订。

    10.在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中,有的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内容过于简单,不能充分反映产品的主要特性和卫生安全要求,有的企业不按标准生产食品添加剂,或者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原料和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有的企业采用的检验方法不切实际,可操作性差,影响产品检测结果,有的企业标准长期使用,未按规定进行复审和备案,标准内容滞后甚至失败。

    按照国家标准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是绝对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和提高食品的色香味,改进食品的生产工艺,增加营养,合理使用可保障食品安全,但是食品添加剂绝大多数为化学合成物质,具有一定的毒性,少数还可以引起变态反应和畜积毒性,如果人们食用了含有超量食品添加剂的食物就会引起急性、慢性中毒,同时,过期食品添加剂、不纯的食品添加剂(如汞、铝等未清除)也会危害人们的健康。

    11.目前,农村食品市场日益繁荣活跃,各种食杂店、超市、集贸市场、加工作坊遍布乡村,农民对食品的品牌意识、卫生意识大为增强。在调查中也发现农村食品良莠不齐,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安全隐患。有的超市经营台帐尚不完备,对食品进货来源把关不严,不合格食品显而易见。餐饮店许多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全,有的厨房临街而设,没有防尘设施,菜及作料露天摆放,没有按卫生许可要求在店内设立封闭的操作间,有的没有消毒柜等设施,有的有消毒柜但没有启用。乡镇农贸市场虽然与城市无多大差异,但没有检测设施,检测主要靠县级机构下乡镇不定时检测,但次数很少。不少学校食堂房屋陈旧,有的加工作坊加工机器生锈,原材料堆放场所的墙上有蜘蛛网,地上灰尘较多,食品生产者卫生意识不强。农村活跃着一批流动作业的整酒服务队伍,炒菜的厨师普遍没有健康证。
  

    三、申论要求
  
    1.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所给材料反映的主要内容。(20分)
  
    2.根据材料中反应的食品安全问题,谈谈国家监督机构在工作实践中应如何履行自身的职责?要求:条例清楚,概述全面,语言流畅,不超过200字。(20分)
  
    3.请根据材料1、2、3、分析这三个材料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那些重要启示。要求;分析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字数200字左右。(20分)
  
    4.就给定材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40分)
  
   

 

 

 

 

 

 

 

 


    参考答案
  
    1.答案提示
  
    近期,食品安全问题频繁曝光,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存在很多问题:食品监管不主动;缺乏评判标准;食品安全多头监管;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缺乏更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等。同时也反映出食品行业安全意识薄弱,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匮乏等。尽管有关部门已经就此事做出许多努力,但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任重道远。
  
    2.答案提示
  
    在工作实践中,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要找准定位、履行职能,着力提高综合监督能力,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建立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统筹规划食品安全工作。通过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活动,强化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应对、组织协调地方及时处置,充分发挥政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作用。
  
    3.答案提示
  
    材料给我们的启示包括:
  
    (1)食品生产企业应从这次事件中受到警示,企业不能只顾自身利益,而应时刻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为消费者着想,特别是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健康乃至生命安全时,更来不得半点马虎。
  
    (2)政府监管要到位,这样才能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停止实行食品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就是最大限度遏制食品生产与销售领域的安全隐患,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与切身利益的必要之举,也是对政府严格依法监管食品安全职责的应有回归。
  
    4.答案提示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系到人们的生死存亡、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近几年,有关部门在安全工作上做了很多努力,但也要看到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今后食品安全工作仍然责任重大,任务繁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才能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的稳定发展。
  
    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最重要的是使食品安全法制化,即构建一个合理的 有效率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化管理与国际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食品安全体系中“角色不清”、食品安全管理中“权限不清”、不同安全等级的食品“定义不清”,食品卫生管理取代了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法律的系统性不够等。
  因此,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建设就成为我国保证食品安全、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发展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食品安全法律建设和法制管理。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外食品安全法律标准的研究、消化,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层式法律体系,探索和发展既和国际接轨,又符合国情的理论、方法和体系。
  
    第二,加强现有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依法加强权力监督,实施对食品安全的有效保护。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性的恶化态势,原因固然很多,但现有法律法规中的惩罚力度较弱不能不说是一条重要原因。各级人大作为地方最具权威的监督机构,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经济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权,应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果断启动监督程序,依法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撤销违法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政行为。
  
    第三,尽快纠正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规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按国际标准规程,全面系统地实施先进的管理技术,努力提高科技含量,加速食品生产标准化进程,尽快制定我国食品生产的质量标准,使我国食品的生产、流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第四,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提高企业入市门槛以确保食品安全。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检测手段、计量仪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并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加工;食品出厂必须检验合格;食品出厂必须加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建立食品销售环节的追溯和承诺制度。应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如果食品安全无法达到承诺要求,生产厂商有将产品召回的义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即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只要食品卫生部门及相关部门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认识,就一定能保证人们的食品安全,保证社会的稳定,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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