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时评:审出问题,更要积极纠正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09-03 00:00

    审计署1日向社会公布了54个部门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这是我国首次公开披露部分中直机构的审计结果,审计署自己的名字也首次出现其中。坚持透明审计,给老百姓一本明白账,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宗旨,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从审计情况看,54个部门单位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转移资金、虚报多领财政资金、巧立名目违规收费、公费出国管理不严等共同问题。有的乱建豪华培训基地,有的利用手中权力乱收服务费、评估费,有的把出国考察变成旅游,还有的竟以个人名义拿150万元科研经费去炒股。

    中直机构肩负重要的决策和服务职能,其地位和性质决定了应该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中央财政管理和资金使用政策,坚持专款专用。这样的不正之风,违背为民服务宗旨,破坏部门形象,甚至会产生消极腐败现象。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单位还屡审屡犯、屡教不改,对中央三令五申反复强调的事项置若罔闻。

    将包括审计署自身在内的各个单位的审计结果放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确是一种进步,体现了有关部门暴露问题的勇气和解决问题的决心。其积极作用不仅是尊重了群众的知情权,提升了财政管理的透明度,更在于它能更好地促进各单位改进和纠正问题,进一步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依法行政。

    审计结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并非中直机构独有。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尚未过去。各部门单位都应认真对照,主动查找自身问题,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

    正如前任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所言,“审出问题不处理,等于没有审”。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整改意见,该还的钱要追回上交财政,该交的税必须补交,该取消的收费要进行调整。一些涉及违反党纪政纪的,应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去追究责任;如果问题涉及经济犯罪,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站导航|联系方式|网站帮助|隐私说明|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50609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