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时评:教改需从改革教改纲要的制订开始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10-13 00:00

   新华社于10月11日播发了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教师节前夕,到北京35中听课后的讲话——《教育大计 教师为本》。温总理在讲话中指出,“应该说,我们……一直在强调素质教育。但是为什么成效还不够明显?我觉得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必须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办学体制、教学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地探索和改革。”

  记得今年年初,新华社播发了温家宝在国家科技领导小组会议上针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制订所作的题为《百年大计 教育为本》的讲话。温总理在讲话中提到七方面重大问题,包括义务教育的问题、农村教育问题、职业教育问题、高等教育问题、教学改革问题、探索适应各类学校的办学体制问题、教师的培养问题。总理期望《纲要》能为解决这些教育问题寻找到切实路径的心情,可谓十分迫切。

  事实上,从《纲要》的制订开始,教育界和社会各界就十分关注,今年1月和2月,教育部两次公开征求意见,都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之所以如此,是出于整个社会对教育改革的热切期望。

  但客观上说,对于《纲要》的制订究竟能多大程度地推进改革,很多人心里没底。甚至有些人直言,教改难以动真格。而温总理所说的“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在办学体制、教学内容、教育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进行大胆地探索和改革”,正是教改纲要制订所要面对的难点。

  在我们看来,突破传统观念束缚,进行大胆探索和改革,从根本上说,必须打破既得利益阻挠,改革教改纲要制订本身,应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当前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的教改纲要制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各种意见的充分表达。虽然有各种形式的意见听取,但是,社会各界都提了哪些意见,哪些意见又被方案制订者吸收,都尚待进一步明晰化。而在有关办学体制、评价方式的改革上,直接牵涉到理清政府与学校关系的问题。如果行政部门坚持把管理权、办学权、评价权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教育改革实在难以有所作为。

  拿温总理所提到的“教育家办学”——“我们需要由大批有真知灼见的教育家来办学,这些人应该树立终身办学的志向,不是干一阵子而是干一辈子,任何名利都引诱不了他,把自己完全献身于教育事业”——来说,就必须至少进行三方面改革,一是恢复学校的办学属性,淡化学校的行政色彩,让学校校长首先是教育者而不是官员,这势必面临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的阻力,而他们往往在教育改革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二是改革校长的遴选机制,从由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任命校长,变为由教师委员会(教授委员会)遴选,可是如此一来,教育管理部门就失去了直接对学校办学指手画脚的“权力”,而他们恰恰是教改的主导部门;三是设立国家教育拨款委员会,要求政府部门按教育预算给各学校拨款,但此举意味着政府部门失去财权。

  因此,如果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主导方案制订,听取的又多是当前各地教育主管领导、校长等的意见,必然对取消行政级别、改革遴选机制、建立拨款委员会等等,难以有统一意见,于是改革方案难有突破。

  回顾我国过去近二十年来的教育改革,比如基础教育的素质教育改革,以及高等教育的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培养制度改革,很多都是改革的雷声很大,雨点很小,最终收效甚微,以至于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越演越烈,高等教育行政化加剧、教育质量下滑。究其原因,就是改革大多由教育主管部门设计,难以触及根本的办学体制。

  将改革的迫切希望转变为改革的现实,需从教改纲要的制订开始,改变完全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导改革方案制订的模式,应该同时有代表不同利益方的多套教育改革方案,并都把这些改革方案,提交全国人大讨论、听证、审议,这样,改革或许可以寻求真正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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