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细则考量改革绩效
9月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对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
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事业工资处工作人员透露,目前此次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过一段时间会统一对外发布。(9月14日《中国经济周刊》)
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及其实施细则,关乎利益,关乎公平,倍受关注。无论是对利益的维护,还是对公平的期待,民众在这场改革中都应拥有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就细则的制定,有关方面的表态是,“一定会周密地部署、精心地组织,把这项工作做好,把好事办好。”这也是民众所期盼的。
我们相信细则制定正在“紧锣密鼓”,相信官方及相关专家学者有着十分负责任的态度,也相信绩效工资改革会坚守公平合理的原则。但是,我们不希望制定细则只是少数人在“战斗”。我们不能怀疑精英的智商与智慧,但也不能忽略大众的智商与智慧。开放式改革,让民众参与到改革的决策之中,新医改开了好头。到目前为止,民众还是高度关注着医改的每一步进程,并为之献计献策。如果说,医改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那么,民意民智功不可没。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细则的公平性、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考量改革的绩效,改革绩效又决定着改革的成败。回首看去,有的改革徒有虚名,有的改革走了弯道,有的改革甚至背离了初衷……那些不成功的改革,大多是撇开民意民智、简单思维下“拍脑袋”的产物。这一次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能否发挥出最大的绩效,我们拭目以待。
“改革绩效”关键要与民意民智挂钩。在这个“被时代”,对待事业单位工资绩效改革的问题,希望“被改革”能成为一个关键词,成为公民的幸福权利。“被改革”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社会的各个阶层都应成为这次改革的主体;另一层含义便是,普通民众要有参与改革的权利,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与建议,“问计于民”要在工资绩效改革中得以充分体现。民众有参与和表达的机会,有话语权,才能实现“被改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