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社论《广州也要赶一赶民心与民意的工期》指出“穿衣戴帽、大兴土木也许可以为城市展示光鲜美丽的一面,但只有更深刻的公众认同与民意支持才能展示广州的真正内涵。”“因此,在大搞建设的同时,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尊重他们在这个城市的日常体验,而不是以一种近乎粗鲁的建设方式置人心于不顾。”从中可以看出,城市建设做成民心工程,是社会(舆论)的深切期盼。
有意思的是,贵报的同日报道中总结了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广州在地方民主政治建设上连迈了三步:通过三份文件的出台,将完善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完善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重要问题政治协商制度(见昨日AⅡ03版)。对此,笔者不得不问,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这些广州最高行政和立法机构努力进行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市民呼声高涨的同时,民心工程为何难以落到实处?难怪不少专家和市民质疑或担忧这些制度文件会成“一纸空文”。
笔者认为,民心工程难如期,关键是部门利益驱动问题。以目前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为例,张市长已亲自下去调研,督促相关工程部门尽快做好协调,切实安排好各项施工,可各相关部门都说“有难处”、“有苦处”,各不让步,最终该塞的地方没少一处。说到底,这便是部门利益驱动问题,哪个部门不想在“大工地”上赚一笔,刺激一下GDP?谁不想自家“换新装”,漂漂亮亮地“迎亚运”?
笔者认为,这不仅是“人之常情”,还是典型的“经济人”行为。但作为政府部门,我们不得不问,这是应有的定位吗?这是“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己”?也许这正是广州市政府高层在建设民主政治时,所不得忽视的部门因利益驱动而“异化”的问题。
所以,如有关专家所说的“在民主政治的尝试方面,广州仍有很大的空间,比如在重大事项上,用程序去保障公众的参与”。最后,笔者大胆提议,民主政治建设,不妨从这一轮的城建工程开始尝试,真正做成公众认同的民心工程,也可为接下来的程序制度建设(那些文件有的未出台,有的是试行)提供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