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阅读资料的外在表现三大类型
申论考试的外在表现形式就是给出一个资料或一组资料,让应试者根据给定资料进行分析,在把握资料主旨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整理,完成申论要求,所以对于给定资料的正确把握是最基础、最关键的。
随着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不断升温,以及申论考试形式的日臻完善,申论命题在难度上越来越大,这在给定资料上表现得最为突出:一方面是给定资料的阅读量加大,另一方面是给定资料的构成更加复杂。
从形式上看,申论考试所给定的资料表现为三种核心类型:一是案例型资料;二是访谈型资料;三是汇编型资料。不同类型的资料分析,其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一、案例型资料
所谓案例型资料,是指给定资料主要集中反映一个有一定影响又亟待解决的具体现实问题。案例的典型结构形式一般表现:
事件的起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
事件的经过:事件的具体过程。
事件的结果:事件产生的后果、影响、反映、各种评论等。
这种资料一般只围绕一个主题客观叙述,把案例涉及的情况详细加以说明。2000年中央机关申论考试所给定的资料就是典型的案例型,所给定资料围绕一印刷公司因更新设备所带来的噪音污染问题,给出了一桩复杂的民事诉讼案例。2007年中央机关申论考试所给定的资料也是案例型的延续。集中体现在给定资料1、2上,具体分析如下:
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申论试卷
一、注意事项
……
(详细内容可参见人事考试网决胜公考?真题解析系列《历年真题汇编及专家详解》)
二、给定资料(节选)
事件产生的地点、人物:
1.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西北的北焦村,是市二环路内45个城中村之一,1 200多户,3 000多口人。一些外地人在村里租房做生意,多数村民靠收房租生活。
事件发生的过程1:
1968年2月,河北省省会从保定迁至石家庄,市区迅猛扩张,近郊土地被征用的速度急剧加快,修铁路,盖生活区,建机关、厂矿、医院、学校,都要征地。71岁的原村支书陈某说:当时土地征用,政府不给钱,但一亩地拨2~3个名额给村民,使其身份由农民转为工人,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征地越来越多。省政府的外贸、内贸、轻工业和化工等七个厅局级机关先后来到北焦村扎寨,村中布满机关宿舍。北焦村因此号称“七局宿舍”。
1975年,陈某还是生产大队队长。他记得70年代开始国家征地有了补贴。这些补贴主要归生产大队,用于发展集体企业,村民进企业做工,北焦村靠土地补贴,盖起了旅馆、商店,办起了塑料厂、鞋厂等20多家企业。
当时,国家规定土地按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来补偿,补偿费分为土地补贴、劳动力补贴和青苗补贴三种。1971年,1亩地补贴240元;到1976年,1亩地补贴1 000元。陈某说,补贴增加是因为村民改种粮食为种蔬菜,土地产值增加了。
1986年陈某卸任时,北焦村还剩下三四百亩地。之后,北焦村剩余农地陆续被征用,目前只有30多亩自留地,供村民种点菜,但多半荒草丛生。
《财经时报》2004年报道,中国过去10年间转让土地达1亿亩。《中国改革》杂志2004年引用一项调查表明,被征土地的收益分配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5%~30%,农民仅占5%~10%。
事件产生的原因:
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性土地征用政策,低价征地,高价出售,从中获取巨额土地资本增值收益;同时,城市化进程又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被媒体大力宣传。在商业和政治双重利益的驱动下,城郊农民大量失地,而不法之徒也由此以权力寻租的方式获取暴利。
事件发生的过程2:
从北焦村乘车行驶不到半个小时,可到达西营村。西营村处在石家庄市城市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让进工厂,也不让进企业。但2002年8月经省里特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准备在石家庄市北郊征用土地建新校区。
西营村村委会主任杨某说,当时为了争夺学校进村,其他村都相互压价,贱卖土地。最后,学院倾向于在西营村征地920亩。2003年西营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决定对学院征地一事进行民意测验。结果89%的村民同意征地,11%的村民不同意征地。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据此成立谈判小组,与学院正式谈判。双方达成的结果是,学院为每亩地支付征地补偿费7万元,还有其他补偿。
但在2004年4月一份集体上访的材料上,至少有360多名村民签字画押反对上述征地方案。西营村现有村民2 000人左右,反对者占18%以上。按《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2004年2月,政法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被确定为河北省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同年3月,省国土资源厅和石家庄市政府同意该项目进行工程用地的前期准备工作。但为了平整土地,学院和村委会跟村民多次发生冲突。结果是,学院派施工人员用履带拖拉机将土地推平,村委会派人把耕地下面用来灌溉的地下水道挖断,致使大部分耕地闲置至今。学院原定2004年9月新生入住新校区,而到了11月,还未破土动工。
眼瞅着十几亩的果树一棵一棵干死,村民高某很心疼,100多亩蔬菜大棚,菜秧都长出一寸了,他们说拆就拆。村民傅某说,一家5口共有5亩地,其中2.7亩被征用。他说,2.7亩地若种小麦和玉米,年收入有两千来元,种蔬菜年收入也有两三千元。5亩地一年收入一万来元,勉强够全家一年的开销。他说,家里的粮食,两个小孩上学,日常花费,都是从地里出。村里一个企业也没有,他们都指着土地吃饭。一想到所得补偿也不够几年的花销,我就发愁今后的生活没有着落。
据村委会主任杨某介绍,到2004年10月,学院仅付款2 350万元,只占总额的1/3多。其中,2 000万元平均分给2 000多个村民,每人1万元,剩下300万元先由村委会保管。杨某说,等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公告,征地款才能全部到账,到账后也将全部分给村民。现在村里欠每个村民2万元。
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按照这个标准的最高倍数乘以2 000元的亩产值,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获得土地补偿费2万元,安置补偿费1.2万元,总计3.2万元。
《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则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可获得6万元补偿费。
如此计算,政法职业学院向西营村支付征地补偿费每亩7万元,似乎村民已经占了便宜。2003年4月,石家庄市政府公布了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将商业用地分为八级,一级每平方米为4 723元,折合每亩94万多元;八级每平方米为497元,折合每亩9.9万多元。这意味着,西营村被征用土地所获得的补偿,比用于商业开发,每亩最低少2.9万元,最高少87万元。西营村部分村民一直想按照商业用地的市场价出让土地,但政法职业学院建新校区不属于商业用途,村民的愿望在现行法律和法规中找不到依据。事实上,村民没有权利为自己的土地定价。
西营村的情形在中国农村非常普遍。据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提供的数据,从1990年到2002年,全国占用耕地4 736万亩用于非农建设,今后每年非农建设用地仍需要250万~300万亩。这些非农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农村,那里一般人均耕地不足0.7亩。每占用一亩耕地就会造成1.4人失去土地,依此推算,13年来至少有6 630万农民失去了土地。
专家观点、事件产生的后果:
专家认为,由于征地补偿标准低,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偿不足以创业,政府又没有为他们建立合理的安置和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失地农民大都成了无地可种、无正式工作岗位、无社会保障的流民。而中国历史上的社会动荡和改朝换代,流民都成为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