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正在建设的“渭滨苑小区”,以每平方米2800元低价专对公务员售房,目前已售出2600多套,而周边房价每平米普遍在3100~3300元。(见12月20日《华商报》)
群众质疑这是照顾公务员的“专供”房,政府解释是与开发商协商后统一购买的“团购”房。那么,“团购”房与“专供”房究竟有何区别呢?报道中读到,该小区开工建设时,兴师动众举行盛大奠基仪式,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到场祝贺、剪彩。政府部门还临时成立“渭滨苑小区”项目部,在公务员中开展买房调查摸底及申购统计。同时该小区除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外,一律不对外售房。种种“迹象”表明,市民认为“专供”房并非空穴来风。
而笔者认为,就算依政府的说法叫“团购”房,抛开团购价格是否合理等因素不谈,其间仍有很大问题。首先政府需要为公务员买房而组织、策划“团购”吗?其次,政府又怎样出面与开发商协议价格?政府出面为公务员“团购”,无疑混淆了公与私的界限。公务员买房纯属个人私事,为争取开发商让利,他们当然有权抱团采购,但“团购”必须是纯粹意义上的个人行为,不沾染一丁点公权色彩。而政府充当公务员“团购”的急先锋,显然使“团购”变质,使之成为政府行为,染上权力色彩。
而政府没有厘清权力边界,将留下后患。公权触角往哪儿伸,是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况且政府公权又是其他单位的权力无法比肩的,因此政府用权需要倍加谨慎,三思而行。既然买房是公务员私事,政府就不该为“团购”帮忙、张罗,政府从中插一竿子,开发商怎么想?不让利得罪不起,怕给“小鞋”穿;让利了,开发商会觉得有“恩”于政府,日后提出一些超越政策或法律的要求,政府又该怎么办?
同时政府为“团购”鸣锣开道,也给群众留下公权私用的坏形象,严重影响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