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编辑 苗苗 记者 朱磊 专家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
安徽、广东、福建、浙江等省份通过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企业欠薪监管等方式,试图破解农民工被欠薪难题。
这些措施效果如何?破解欠薪难题,症结何在?
一问:
讨薪难,到底难在哪?
编辑:每到年底,各地农民工讨薪现象都会增多。年复一年的讨薪难,症结究竟何在?
记者:就安徽合肥而言,讨薪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工厂、商店、饭店等员工的讨薪,包括恶意克扣工资、不给加班费、随意辞退等,另外一个讨薪集中的领域,就是建筑企业农民工。
合肥市建筑业从业人员达43.98万人,其中农民工约37万人。这些农民工中,约有80%的人纳入全市290家建筑劳务企业管理,带班式及零散务工的约占20%。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王世保给记者出具了一份最新数据:2009年1—10月份,合肥市帮助10590名农民工讨薪4812万元,其中,为建筑领域工人讨薪4132万元。
建筑领域的欠薪问题,涉及违法分包的比较多,往往都跟包工头有关。企业多是把工资交给包工头或带工老板,在工程结算之前,农民工只领基本的生活费。在一些项目中,由于拖欠工程款,甚至包括一些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于是层层拖欠,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拿到工资。
王世保介绍,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强、维权意识淡薄等原因,以及业内的大气候,对于签订劳动合同不是特别重视。这就导致很多农民工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专家:不能忽略的是,讨薪问题的存在,是由于法律的严肃性没有得到尊重。付劳获酬,是劳动法中做出的明确规定,同时也是处理劳资关系最基本的底线。无论用工单位有何种理由,都应该对此坚持和尊重。
二问:
农民工合法讨薪无门吗?
编辑:当发生欠薪时,农民工可以怎样寻求帮助?讨薪悲剧事件的一再发生,是因为我们现在的讨薪手段缺乏效力和执行力吗?
专家:在实际操作中,欠薪维权的手段比较多。首先,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直接监管部门投诉,政府监察机构有责任及时回复和介入处理。第二,可以请求工会组织出面协商解决。如果是加入了工会的会员,可以向工会组织提交报告;如果不是会员,也可以向工会反映情况。第三,发生工资纠纷时,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第四,也可以提起法律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但走法律程序周期可能比较长。
就解决效力而言,我个人认为,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以得到政府的干预和支持,是最为有效的。但在实际解决中,政府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上,仍有改进空间。比如,监管部门应该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使农民工可以更便捷地知晓,保证他们在投诉时渠道能够更通畅;同时,应该建立答复机制,规定在多长时间内必须进行答复,以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也要提醒农民工,要将维权前置,讨薪和维权不能拖到年底。在选择工作时,要审慎选择资质好的包工队,对于有问题的要及时举报,以维护用工秩序。这也许会增加找工作的难度,但能够减少日后出现欠薪问题的可能性。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维权不能以极端的、非理性的方式进行,否则最终只能对自己造成二次伤害。
记者:农民工维权难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农民工往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提供施工单位的盖章证明,导致相关部门和机构无法及时处理。为了讨薪,一些农民工选择了极端行为。
另一方面,由于工程结算方面的争议,有的项目经理为了要回工程款,利用社会对于农民工的关注,通过扣压工资的方式,鼓动农民工上演“跳楼秀”。
三问:
事先预防能否化解事后讨薪困境?
编辑: 现在各地纷纷推出了如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失业监控制度等,意在为农民工工资提供保障。这些措施效果如何,事先预防能否真的避免事后讨薪难?
记者: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合肥市推出了很多创新举措,如建立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的“三级窗口”,合肥市劳动保障局联合市建委建立“农民工维权联合窗口”,联合处理欠薪问题。据王世保介绍,成立三级窗口后,自上而下实现了层级监管,效果很明显。
同时,自今年5月起,合肥市在全国建筑领域首创了应用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网上支付预警监控系统,改以前年底上报,为网上即时监控。农民工只要报上工地名称,就能查到工程信息、承发包人信息、合同工程款支付条款以及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当月支付情况。中标企业的工程完工后,在1个月公示时间内,如果没有发生拖欠现象,保障金连本带息还给企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以从保障金内扣除支付。这些都为农民工劳有所得提供了保障。
合肥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滔告诉记者:“我们每年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集中行动,整合全市律师资源,找一些讨薪经验丰富又有志于此的律师,组成农民工维权支援律师服务团,集中维权。”
专家:提前预防的措施,当然会有一定的作用。如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预留一定的资金,作为工资保证,当企业的运行遇到问题时,可以用这部分资金垫付工人的工资。
但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切实发挥监管的作用。不仅在欠薪后调查解决,更重要的是在此之前,加强对企业的资质审查。这种审查,不仅要对一个建筑公司的设计施工水平等专业素质进行评估,更需要对信用情况进行考量。如果曾有过欠薪的不良记录应坚决清除出市场。
作为许多建筑工程发包方的建筑局,也决不能一包了之,而要承担起监管责任,如可以通过对工资进行单独预算、单独管理等方式,保障工人工资发放;同时,对建筑市场秩序加强规范,监管层层转包的行为。当承包者财务出现问题时,要保证劳动者工资优先于偿还别的法律债务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