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务员网申论范文每日一例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9-12-02 00:00

    耕地保护问题

    我国是人口多、耕地少的国家,在相当长的时期,人口增加,耕地减少的基本趋势难以改变。加强土地管理,坚守耕地红线,事关我国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事关我国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国家制定了18亿亩耕地红线的高压线,尽管如此,我们也发现一些市、县政府默许、纵容乃至在背后操纵违法违规用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征”,擅自设立和扩大开发区,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规侵占基本农田,侵害农民土地权益。坚守耕地红线的任务十分艰巨。


    耕地保护面临的问题:

    一、人口增长导致耕地紧缺。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每年粮食消费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但由于耕地资源不增反降,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上千万的速度增长。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


    二、滥占耕地资源现象严重。现阶段,我国经济快速增长靠的是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全国乱设开发区,多则占地上百公顷以上,甚至几十平方千米,少则也有几公顷左右,大部分分布在沿江、沿海、沿湖、城郊和农村水陆交通便捷的地区。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导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城市无限制地外延扩展,盲目开发建设,占有了大量耕地。部分单位和企业宽打宽用,征而不用,浪费土地。耕地侵占具有行政行为特征。作为耕地直接管理者的地方政府,更是没能承担起保护耕地的责任,相反,违法占用耕地带有浓厚的地方政府行为色彩,当地政府的行政行为是耕地大量减少的主要原因。不少地方政府为求发展,大搞规划,随意圈地,建立各种名目的开发园区,在有些城镇,动则圈地几十平方公里,但经济实力又远远没有达到,形成“开而不发”成片晒太阳的开发区。


    三、地方政府耕地保护意识不强。目前有不少政府领导干部存在着城市越大越好的观念,把扩大面积作为城镇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有些领导干部则把出让土地当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错误理解和片面强调“以地生财”;还有一些领导干部片面追求所谓的个人“政绩”,不惜以浪费和破坏土地资源来换取在任期内经济的“高速增长”。他们对于耕地保护在实现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口头上讲得多,行动上落实少,甚至非法干预对土地的执法工作,给耕地保护执法制造了障碍。

    “耕地保护问题”的重要意义:

    一、保持18亿亩耕地,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我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综合考虑提高粮食单产和耕地复种指数及粮经比等因素,要实现我国粮食基本自给的目标,必须保有18亿亩耕地,这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是一个不能再少的数字。

    二、保持18亿亩耕地,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土地不仅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还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我们必须严格土地监管,维护农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保持18亿亩耕地,关系到长远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就是要保持当代人的需要和子孙后代生活前景之间的平衡。耕地资源是历代人开发保留下来的,也应该世代传承下去,不能吃了祖宗饭、断了子孙路。18亿亩耕地是我们民族生存的根基。

    “耕地保护问题”的对策:

    一、增强保护耕地的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耕地是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根本。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不仅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而且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耕地保护问题上,要立足于全民族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立足于国家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耕地保护的目标绝不能动摇。

    二、要落实坚守红线、严格监管的责任。发展是硬道理,保护耕地也是硬道理。要落实中央关于土地调控的宏观政策,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严肃性,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的行为。要科学编制一个既保护耕地又保障发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防止借规划修编减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的倾向。

    三、坚持节流与开源并举。我国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的潜力很大,保障发展的国土空间潜力也很大。建设用地当中闲置土地、空闲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大约有400万亩,我们国家还有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2亿亩,未利用地39亿亩。各项建设尽量不要去占耕地,必须占的就要少占,能用“劣地”的不要去用“好地”,占用的土地要高效利用好。

    四、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一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产业布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浪费土地资源。二是要科学安排城镇建设和相关行业规划的用地规模及标准。应按照节约集约的原则,优化用地结构,压缩占地规模,控制城市盲目扩张,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

    五、拓展城乡建设用地新空间。鼓励通过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优先开发利用城市建设用地中空闲、闲置和批而未供的土地。在尊重农民意愿和民风民俗的前提下,按规划逐步实施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三是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布局,城镇发展尽可能使用未利用地和山坡地,尽量少占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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