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报道,近来有多位教师反映,在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中,自己的工资“被绩效”了,所谓的改革,实质上是“割教师的肉,涨领导的袋”。
也许正如有的教师所说的“指望加薪太傻太天真”。教育部门早先就表示过,工资绩效改革并不意味着涨工资。于是,这项改革就不可能是“你好我好全都好”,而是利益的重新分配,必定要“割部分人的肉”“涨部分人的袋”。如此一来,有人被绩效就是必然的了。至于割谁的肉,涨谁的袋,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像一些教师所说的“割教师的肉,涨领导的袋”,那么,这项改革将无法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所谓的改革成功也只能是领导认可的。
我们的分配制度中一直强调按劳分配,可究竟什么是“劳”,研究劳动工资的专家都未必说得清楚。在实际生活中,谁都会说,“我容易吗”,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自己领域里的“劳动工资专家”,越是这样,越应该公开透明,让大家把意见说明白。但从报道来看,有些学校,绩效改革方案是通过了,但举手的是领导。教师还被告知:如果不通过,“上头的将不能发放这部分工资”,谁敢不举手?于是,手是举了,但心有不甘;规则也定了,自己却无法认同,那么,部分群体就只能“被代表”了———举着手将自己的肉割出去。
绩效工资改革方案的核心问题是:分配调整的依据是什么,谁参与制定,表决中“官民”比例是多少,一线教师与二线教师的比例是多少,是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有什么监督机制来保证这一过程不是“走过场”。但这个过程若真要做全套,必是费时费日,那些急于事功的领导早就不耐烦了,只想快刀斩乱麻,那些急于出政绩的官员也巴不得方案一天就通过,那些在分配方案中话语权较大的人也急于看到利益就手。于是,所谓的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就可能在表面完整的程序中“顺利通过”。“被绩效”者的呼声也就可能因种种因素“消失”了,他们只能期待通过事后的舆论发声,找回他们心目中的公正。这也许就是绩效工资改革中“不和谐”声音产生的根源。
事实上,绩效工资改革,不过就是今日社会诸多改革的一个缩影。许多改革已经褪去了昔日理想的色彩,而还原为利益的争持。相对于把蛋糕做大、让人人得益的“增量改革”,同一块蛋糕重新切分的“存量改革”,要困难得多。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切分的规则重新修订,必须经过民主决策的程序。虽难以做到大家都满意人人都公平,起码也要让人感到基本公正,让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在决策过程中得到充分反映,而不是一味让方案强行通过,留下一堆不满和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