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表示,要继续推进公务员招考制度的改革。其中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
相对于传统的带有世袭色彩的“国家干部”制度,我国始于1993年的以“公开招考”为主要特点的公务员制度改革,是一项巨大的进步。我国的公务员公开招考制度,一直在强调要引进竞争机制,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公务员招考当然应该平等地对所有人开放,只要报考人能够胜任工作,就不应该施加任何歧视。十多年过去了,但公务员考录制度远未完善,其中很大的一个瑕疵是形形色色的歧视广泛存在。如湖南省2004年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中,有要求女生“第二性征发育正常,乳房对称无包块”的规定,某女士就因为“乳房不对称”而落选,引来舆论一片大哗。
要求公务员“乳房对称”的规定未免荒唐,但从这些年很多部门的招考要求来看,诸如学历、健康、户籍、政治面貌等方面的歧视事实上已然成为了制度性歧视,很多的职位要求本科生甚至是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政治面貌上要求报考人必须是党员,要求“专业对口”更是普遍性的规定。这些要求其实全部违背了公务员招考中的“平等”原则。在现代国家,平等就业是最高阶的基本权利之一。按照这一理念,公务员招考和录取唯一的标准就只能是“能力”原则,只要能胜任工作,就不应该存在歧视。很可悲的是,诸如学历、专业、政治面貌这些公开的制度性歧视,民众已然是见怪不怪,并没有意识到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对于这些形诸文字的制度性歧视,是可以通过一纸命令来改变的,就如这次尹蔚民部长提出的从工人农民中考录公务员的探索,便是对歧视性制度的纠偏之举。然而,即便显性的歧视性制度能够改变,但事实上马上可以转化为隐性歧视。通过了笔试的工人农民报考者,在面试时,考官完全可以以能力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等冠冕堂皇的理由,而将他们拒之门外。对此类事实上存在的隐性歧视,其实没有什么有效的解决办法。
消除公务员招考中的种种歧视,并不容易。如今之所以出现公务员报考中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局面,根本性的原因是就业太难。普通职位待遇低,无保障,员工没有安全感,相对而言,公务员工资福利方面的待遇要好得多。改变公务员招考中的拥挤和歧视,还需要在探索扩大就业、建立稳定的工资增长机制、培育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大背景下,系统性地进行通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