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考申论热点:构建和谐社会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10-02-17 00:00

    (一) 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二) 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日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2、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

  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3、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4、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5、。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

  6、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形成;

  7、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

  8、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三) 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城乡之间不和谐。社会结构存在两种独立体系,一个是由市民组成的城市社会,另一个是由农民构成的农村生活。

  2、区域之间不和谐。近年来,中国的东中西部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表现在:(1)经济总量的差距越拉越大。(2)人均GDP的差距越拉越大。

  3、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不和谐。这主要表现为不同的利益群体的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由社会根源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

  (四) 构建和谐社会的途径

  1、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2、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3、制度是社会公平的根本保证;

  4、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

  5、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网站导航|联系方式|网站帮助|隐私说明|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50609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