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两会,都是公众思想活跃、舆情鼎沸的时期,在各种建言问政接踵而出,成为汇聚与交锋最为活跃的景观。然而,在这些显明的舆情之下,有一个至为重要的概念和相关问题是常被遗忘的,那就是公共意志的表达与实现,这才是人民对两会的最大期盼。
在现代的宪政民主国家中,政府作出任何公共决策、处理公共事务的基本原则是代表公共利益、服从公共意志。公共意志的实现首先依赖于公民的政治参与,如通过选举活动产生公共意志的表达代表;通过参与各种政治咨询及决策活动,参与公共管理,以保障公共决策不违背公共意志;或者是直接通过实践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政治权利而体现公共意志的存在。因此,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两会的根本使命都与公共意志的表达和实现有着最本质的联系。
因此,两会的与会者对自己的最大反思首先应该是如何理解现实中的公共意志、是否具有足够的道德勇气真实地表达你所理解的公共意志、是否具备把公共意志与具体问题的提出结合起来的能力,以及是否能够自觉地监督政府是否存在违背公共意志的言行、施政方针及行为。
在这里,网络空间是表达公共意志的重要渠道之一,具有参与主体的平等性、言论的开放性和互动性等特征;每年在两会召开前后,都有大量网民通过网络向两会献言建策或对代表、委员的言论发表评论,都是公共意志在特定时期中的集中表达,是委员、代表们应该充分关注的公共舆论平台。
当然,公共意志的形成并非天然地会符合理性、符合全体公民的真实利益,尤其是处于媒体发达时代,在权力意志下的主流舆论有可能引导出虚假的公共意志。
比如有委员提出彻底取消社会网吧、由政府统一经营的提案,就有可能由于主流舆论不断发布网瘾少年问题的信息而导致公共意志的被引导。但是实际上公共意志的真正利益却是体现在对政府管理权力的严格限定与对社会自我管理权力的努力完善,以政府管理取代社会管理从根本上是与公共意志的真实利益背道而驰的。
其次,许多提案和舆论所反映的核心问题其实是公共意志呼唤实现责任制度。宪政民主制度对实现公共意志承诺主要通过责任制来实现,它指的是政府对公共意志负有政治责任和行政及法律责任。前者是对实践制度的价值原则的责任,比如对于宪法所规定的民主宪政价值原则和公民权利原则的实现负有政治责任,不履行这一责任将失去政治合法性;后者是指政府对公共意志在社会生活中的落实负有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不履行这一责任将失去管理的合法性。
在各种提案和热议中,把公共意志的表达和实现与法律相联系的言论甚为稀少,这从一个侧面普遍存在的反映出法治虚无主义。温家宝总理日前对公民过尊严生活的阐述是以宪法为最高准绳的,这对于公民来说是极大的鼓舞。公共意志要得到实现,必须借助于法律;反过来说,公共意志除了法律,不需要服从任何其他东西。
无论我们如何为各种现实问题所困惑、所焦虑,无论我们如何评价在两会上的各种提案、声音,切切不可忘记的是公共意志的表达和实现与两会的本质联系;我们的代表、委员也切切不可以忘记人民对两会的期望。说一千、道一万,汇聚起来就是一句话:最大限度地表达和实现公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