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在辽阳市白塔区实验小学接送孩子过程中,因其车辆一处表皮油漆被该校一学生碰损,因而殴打该学生。辽阳市检察院认为,王妍打人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先行停止王妍工作。3月28日下午,辽阳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决定对王妍处以拘留十五天、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3月29日东北新闻网)
在看到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受到处分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同一天的新闻:河南睢县“茶杯门”的主角乡长被免职,并做出深刻检查,城郊乡派出所所长被免职,公安局撤销对农民拘留决定——这不同地方的两份决定,给了民众同一个信号:在民众的面前,具有公权身份的人必须保持卑微。
在现实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一向以来具有公权的部门都是强势部门,具有公权身份的人都是强势人物,芸芸众生之中,许多人过着的生活是住着“蜗居”,被人称为“蚁族”、“蚁民”和“草根”,无疑是社会中最弱势的一方。因此,如果公权没有对民众保持足够的“敬畏”,具有公权身份的人不能保持卑微,那么,我们就不可能看到权力的谨慎、规范运行,相反,我们将看到权力的丑陋与嚣张,这将是对民众的极大伤害。
一个农民用乡长的茶杯喝杯水,是件多大的事?一个不懂事的孩子把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车砸了个指甲大的斑点,这又是件多大的事?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然而,让我们感到惊奇的是,我们这些具有公权身份的领导干部,居然就把这样的“小事”升级为“大事”,让低级的素质在世人面前献丑,这实在是太可怜、可叹了!
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那两个放大了公权身份力量的领导干部,被处以一定的处罚,让权力的光环回归了本位,这也算是对部分领导干部的警示吧。然而,我们有必要相信,只有继续施以外部监督的力量与内部强力的制约,才能让具有公权身份的人面向民众保持卑微,这种卑微不是让领导干部没有“面子”,相反,这是对民众的尊重、对权力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