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间接选举,可考虑增加选举透明度、增强选举竞争性、在选举中一定程度地引入选民的参与等等。
深圳选民郑祖华近日投书深圳市人大,建议在人大换届时为市民留下“模范代表和部分优秀代表”,而杨剑昌、吴立民、郑学定、肖幼美四位以直言敢言出名的人大代表,则被点名希望留任。她为这些可能得罪人的代表感到担忧,担心他们“被打入另册”。(4月8日《南方都市报》)此举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一边倒地支持,同时许多人也不免感叹,作为选民,挽留自己钟爱的人大代表为什么这么难?
人大代表应该是人民选举的。我国现在采用的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制度。根据现行法律,深圳市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产生的,这才有了选民投书挽留人大代表的新闻。随着公民政治参与的勃兴,特别是像郑祖华这样热心公共事务的选民和杨剑昌这样的“敢言善言”的人大代表的不断涌现,如何积极稳妥地逐步扩大基层民主范围、提高直接选举在制度中的分量,应该引起人们的思考。
扩大代表直选牵一发而动全身,须缜密规划,一时也许难以提上日程。但是,即使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间接选举也有可以完善的地方,从而让选民挽留自己钟爱的人大代表不再那么难。
《选举法》对间接选举中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各个环节都有涉及,甚至还特别规定: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时,可以进行预选。这些规定比较笼统,有待更精细化。如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选举过程缺乏透明度、候选人之间缺少竞争、选民缺少参与等问题。比如,提名、酝酿和讨论的过程是怎样的?具体以什么标准来确定候选人?预选要经过什么程序?参加预选的候选人和预选票数要不要向选民公开等?这些都需要一一厘清。
人大代表杨剑昌自述:1999年1月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他因为调查当年轰动一时的泰明诈骗案,错失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机会。当他作为“英雄人物”由广东省提名时,“当时筹备组的一名成员与泰明有些关系,一杠将我的名字划掉,在会议上说‘这哪是什么人民英雄,连打虎英雄都不如’。”(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正因为间接选举存在这么多不透明和不确定的因素,所以选民郑祖华才会干脆投书市人大,指名道姓“希望能够替我们人民把这些代表留下来”。因此,可以考虑在将来的立法和法律具体实施中进一步完善间接选举,增加选举透明度、增强选举竞争性、在选举中一定程度地引入选民的参与等等。
十七大报告曾提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而完善人大制度正是其中重要一环,郑祖华表达了选民的期待,也更加明晰了人大制度未来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