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奇怪,正晌午头,他怎么在马路上顶着大日头睡着了,再一看他脸色蜡黄……”昨天下午2点多,开封市女环卫工张某发现她熟悉的同行孟庆和在街头死亡。据开封气象台监测,当日开封市最高气温39.2℃。孟庆和的工友说,当日,55岁的他从早晨5点一直工作到中午12点30分。(大河报7月7日)
果然,有人为这炎热的天气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近40度的高温下,工作了快8个小时的环卫工人孟庆和热死街头。
环卫工人,据说是被称作城市的美容师的人。可是这个“美容师”,再也不能像往常一样,在城市的街头不停的捡垃圾,来维护城市的清洁与美丽,他倒在了他为之付出无数艰辛和血汗的城市的街头。他为城市而死,也“烤问”着城市的良心与良知。
一个城市的良心,应让为它辛苦劳作的每个劳动者,得到幸福和安康,最低的底线,也要保障他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比如“热灾”面前,就应该让劳动者感到应有的“凉意”,而不是眼看着高温吞噬掉一个健康劳动者的生命。中午12点还在工作,是孟庆和不明白高温的危害吗?不是!据说,有关部门曾经发出提醒,高温天气期间适当调整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为什么没有得到遵守?那么,让孟庆和致死的仅是高温吗?恐怕,“热灾”远没有 “人害”可怕。
一个城市的良心,应该让健全的法制保障为它劳作的工人基本的权益。可是,仍在使用的1960年由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劳动部联合发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本来只是一个暂时办法,却运行了50年。即便2006年,福建纺织女工刘运芳纺纱车间“热死”曾掀起一阵中国工人高温休息权利及高温津贴权利的舆论热潮,但是高温立法仍然千呼万唤“不”出来,农民工的高温权益仍然被“冰封”。没有相应的法规的保障,单靠着有关部门的良心来保障农民工的高温权益是不靠谱的。致孟庆和而死的背后那只隐约的手,就是这一直没有改进的高温法制。
呼唤城市的良心,首先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的为政者得有良心。如此酷热的天气,只要为政者稍稍动用点“凉心”,比如做好对用工单位的监管,督促执行高温休息制度,那么高温一线劳动者的生命起码是无虞的。
如果孟庆和的死,可以唤回一些良知,让一直无解的农民工高温权益“解冻”,那么至少,他的死是有醒世价值的,否则也只能和刘运芳一样,只是掀起一阵阵增加了温度的口水波浪,不过也是白白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