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新能源推广
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4月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新能源、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成为新增鼓励类产业的关键词。业内人士指出,未来这部分产业在获得鼓励政策支持后将得到快速发展,也同时鼓励限制类产业改善生产方式和提高生产技术,从而带动整个低碳经济的发展。
《目录》在分类方面维持2005年版本分类不变,仍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大类。其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为允许类,不列入《目录》。经修订,《目录》条目共1399条,其中鼓励类750条,限制类223条,淘汰类426条。鼓励类新增了新能源、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综合交通运输、公共安全与应急产品等14个门类;限制类新增了民爆产品门类;淘汰类新增了船舶和民爆产品等门类。
本次调整后《目录》中新能源、高技术、循环发展成为鼓励类新增门类所共有的关键词。如《目录》在装备、汽车、船舶门类中,新增重大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高速精密轴承、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纺织门类中,鼓励具有自主创新技术和环保工艺的生物质纤维产业化、高性能纤维的开发和生产;在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门类中,新增废旧物品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几乎所有制造业门类中均增加了清洁生产工艺、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等内容。
“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鼓励类新增上述产业是以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出发点。”在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徐逢贤看来,上述调整也是依据我国“十二五”规划目标做出的。如“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目录》限制类条目加强了对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产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