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助更完善 寒门学子享温暖
“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奖、助、减、免、贷”等多种形式。
目前,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都免除了学杂费,农村和近一半城市免除了书本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每年安排约180亿元,资助学生近1200万人,并免除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学费。普通高中阶段,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面约占总数的20%。高等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2010年奖助学金共奖励资助学生499万人次。
政策年年给力,力度节节升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使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的制度安排。必须进一步完善这一体系,把各项资助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每一个学生享有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实现应助尽助。目前资助体系已覆盖从小学到大学的各阶段教育。应进一步扩大范围,既向“下”延伸,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又向“上”延伸,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深度解读
奖、助、减、免、贷
奖,是指国家在高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助,是指在高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在中职有国家助学金、顶岗实习和半工半读;
减,是指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免,是指在高校对师范生免费教育,中心小学实行“两免一补”;
贷,是指在高校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绿色通道制度。
标准动态调整。近年来,国家多次提高标准,并对高校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进行了探索。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高校国家助学金标准从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其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今后,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标准。
百姓心声
◎在我爷爷的时代,没有书本,没有笔;在我爸爸的时代,只有小黑板;在我们的时代,只要走进计算机教室,就走出了高山峻岭……
◎收入不公影响一时,教育不公影响一世。
◎择校现象古已有之,从“孟母三迁”择邻而居至今天择校而居,其本意一致,都是为了孩子。
◎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一个好老师,就是一个好班级。
动员社会力量。长期以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不辍学,社会力量功不可没。如“希望工程”,截至2009年募集资金超过56亿元,援建希望小学1.59万多所,资助失学孩子340多万名。要继续弘扬崇文重教、扶弱济贫的风气,完善各项引导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帮助困难家庭学生。
专家点评
资助渠道还需要拓展
储朝晖(中央教科所研究员):目前,资助体系还无法完全满足贫困生增长的需求。除了政府继续适当加大资助力度外,对贫困生的资助渠道还需要拓展。比如,可以搭建用人企业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双方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使贫困生有机会接受企业资助。
实现教育公平,是全国亿万家庭的共同心愿,是党和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可以预见,随着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步伐加快,教育公平的阳光将普照每一枝祖国的花朵,温暖每一个学子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