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不平衡的表现在哪些方面
1.城乡发展差距较大。改革开放后城乡收入差距曾一度有所缩小,1983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1.82∶1,但后来又逐步拉大,2009年扩大到3.33∶1。从绝对差距来看,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209.8元,1992年差距突破千元大关,达到1242.6元,2009年达到12022元。
2.区域发展差距明显。30多年来,各地居民收入都有了大幅度增长,但不同地区间收入差距在拉大。2009年我国东部地区年人均收入为38587元,西部地区为18090元,差距达2万余元。从省际差别来看,最高的上海市年人均收入为76976元,最低的贵州省为9187元,两地相差67789元。目前全国4007万贫困人口中,中西部地区所占比重高达94.1%。
3.除经济差距外,城乡、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也较大。目前西部地区人均教育经费支出仅为东部地区的73.5%;城市拥有约70%的卫生资源,而广大农村只拥有约30%的卫生资源,农村居民人均卫生费用不足城市居民的1/4。
4.同经济发展相比,社会事业等发展相对滞后。优质教育资源短缺,教育公平的问题比较突出;医疗服务供给总量相对不足,人民群众对看病难的反映仍比较强烈;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一些基本保障制度有待健全;等等。应该说,目前我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很多方面和不同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