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
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各地各单位统筹安排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工作,加强考务管理,规范考务操作,根据2015年参加部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分类考试试点结果及各地各单位反馈情况,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经研究决定,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将由我办为参加单位统一组织命题与阅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按照自愿参加、分级负责的原则,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全年集中安排2次,其中笔试时间为5月14日和10月22日,面试时间为6月11日和11月12日。公共科目笔试由我办统一组织命题、印制和阅卷,面试试卷由我办命制。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与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1、综合管理类(A类)
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及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
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两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相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A类与B类。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面试:
上午8:30开始 《结构化面试》
面试包含3个题目,考生的答题时间为15分钟。
三、考试委托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接受省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委托,按约定的考试科目和日期,承担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公布成绩等工作。对招聘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考试,我办可提供网上发布公告、报名、收费、安排考场和组织监考等考务服务。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承担本市辖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若在命题、制卷、评卷等方面确有困难,也可委托我办承办。
各县(市、区)参加分类考试的,需经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意,其委托函需经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盖章确认同意后送达我办。各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其考务工作承担起监督管理责任。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如委托我办参加分类考试的,应在考前20日以委托函(附后)的形式提出委托要求,确认委托关系;如要委托我办网上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等,应在考前40日提出书面委托。
(二)各市、县(市、区)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地自行组织,在杭的单位可委托我办负责具体的考务工作。
(三)报名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后)编排考场。考场编排完毕后,应在考前10日将试卷订单(附后)、考生数据库(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报送我办。
(四)原则上,各地各单位应在考前1日凭单位介绍信、领卷人身份证(介绍信与身份证的姓名必须一致)到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佑圣观路74—1号)领取试卷,认真做好试卷清点、交接、保密及保管工作。
(五)各单位在考前应告知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笔试科目作答要求(附后)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应在考后2日内将全部试卷和答题卡(纸)送回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五、考试收费
按省财政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各地自行组织考务工作的,留取每人每科30元供组织考务使用。
六、注意事项
各地各单位在网上发布公告时,应明确不同招考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并告知考生考试科目等相关内容。
不同类别考生原则上应分别安排考场,不得将不同类别的考生混排在同一考场内。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