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一五”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为适应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十一五”时期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特编制本规划。
一、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和现状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农业龙头组织带动,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专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市场化程度,是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竞争力的现实途径,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带动力量,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
我省农业产业化工作起步较早,“十五”以来,全省各地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出发,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农业产业化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
一是产业化组织数量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全省现有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9547个,其中加工型龙头企业4472个,分别比2000年增加110.0%和186.1%。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174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9家,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28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611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643家,全年成交量2906万吨,成交金额560亿元,有近30万户农产品营销大户、经纪人队伍。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074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2413家,社员24.4万个。
二是带动农户的数量增加,农民得到的实惠扩大。各类产业化组织带动农户707万户(包括省外农户),比2000年增加100.0%。其中136.2%以上有订单合同,10%左右通过合作、股份等方式带动农户,一些产业化组织以返利形式,不仅使农民获得最低保护价收购,还获得二次返利。通过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带动,户均增加收入800元以上。
三是建立或联结基地数量增加,外向度不断提高。产业化组织直接建立或联结基地1984万亩(包括省外基地),比2000年增加117.0%。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全省现有1200多家企业在省外、国外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1000多万亩。2005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达到53.4亿美元,占全省出口贸易总额7.1%。全省现有农产品出口企业3246家,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有230家,其中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96家,出口额5000万美元以上的有13家,出口额超亿美元的有1家。
四是名牌产品数量增加,产品质量不断优化。全省已制定省级标准280项,各类农业标准规范2280项。有无公害农产品1260个,浙江名牌产品169个,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产品400多个。
五是农业信用担保机构数量增加,财政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全省现有各类农业信用担保机构28家,注册资金3.0亿元,可担保贷款额18.6亿元,累计担保贷款额9.8亿元。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05年各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资金达到4.6亿元,银行扶持贷款资金达到71.0亿元。
我省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农业产业化依然还处于起步阶段。农业产业化的标准化基地建设相对滞后,专用加工的农产品基地普遍规模小、质量不稳定,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有待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规模较小、档次较低,市场开拓能力较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品牌发育滞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含量较低,质量水平不高,易受农产品价格波动冲击;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化程度还较低,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各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很不平衡,农产品行业协会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建设高效生态农业,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利益联结为纽带,品牌建设、市场拓展为重点,按照建基地、强龙头、带农户、拓市场、促出口的思路,实施强龙兴农工程,着力建设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市场流通和物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强化科技和产销信息服务,增强农产品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效益,为提前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发展原则
发展农业产业化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企业带动原则。积极调动和发挥市场主体在农业产业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培育,规范和完善企业、基地、农户和服务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增强竞争力和带动力。
二是坚持按产业分类指导原则。从浙江农业资源条件、生产基础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出发,突出重点,大力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并根据不同产业特点,研究分析产业发展制约瓶颈,加强产业链重点环节的突破创新,主攻薄弱环节,完善支撑服务体系,推进产业升级,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三是坚持科技先导原则。加强对农业产业化主体的科技培训,强化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终端产品开发,用先进实用技术武装农业产业化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提高整个产业链条的科技含量和最终产品档次。
四是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原则。依靠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产业化各个环节的导向性政策,鼓励多元化投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营造农业产业化发展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各个主体的活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省农业产业化建设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1.农业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大力培植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基本实现主导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初步建立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全省形成一批环境友好、科技含量高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率达到50%。
2.龙头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技术装备水平高、经济实力雄厚、市场开拓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全省形成销售收入超千万元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组织在全省农户中的带动面达60%以上。
3.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购销大户、经纪人队伍加快发展壮大,市场开拓能力不断增强,通过改造、完善、提升,培育年交易额超5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家。
4.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培育建设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000家和一批行业协会。
5.农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创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达到200个,国家级著名品牌或驰名商标达到10个。
6.“走出去”发展战略进一步实施。外建各种农产品原料基地1500万亩,农副产品出口创汇达60亿美元以上。
三、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产业
根据我省资源优势和现有发展条件,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发展粮油、蔬菜、茧丝绸、茶叶、水果、畜禽、食用菌、中药材、花卉苗木、休闲观光农业等主导产业。
(一)粮油产业
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立足口粮自给,全省常年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在2150万亩、800万吨左右。优化粮食品质结构和生产布局,发展专用优质早稻,主攻单季晚稻,积极推广各项粮食增产技术,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重点培植一批食用优质米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和利用粮食进行多用途开发龙头企业,推进从单一品种、简单产品加工向多品种、深加工产品转化,主要发展精制米、配制米,并向特种米、大米添加剂以及酿造、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功能食品等综合开发利用方向发展。加快发展“双低”油菜,重点建设嘉湖平原、金衢盆地“双低”油菜优势产区,提高单产,优化品质,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加工企业在省内建立稳固的订单生产基地,扩大订单面积,实行专收专贮专加工。加强产区现有油料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实现油料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
(二)蔬菜产业
我省是蔬菜主产省和主要出口省份之一,蔬菜产业的发展重点是提高蔬菜国内市场占有率、加工转化率和扩大出口率。加强蔬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名特蔬菜、无公害蔬菜、山地蔬菜和加工出口蔬菜,扩大设施栽培,开发具有出口潜力的蔬菜罐头、速冻蔬菜、脱水蔬菜、蔬菜汁、蔬菜粉以及膨化蔬菜和保健蔬菜。依靠技术进步和技术引进,改进传统的蔬菜加工工艺,更新机械设备,提高产品包装和质量。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蔬菜深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出口企业建立订单基地,推进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三)茧丝绸产业
茧丝绸是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重要的外向型产业。我省蚕桑生产要进一步调整布局,稳步实施蚕桑优化改造和西进工程,扩大优质原料茧生产能力,增强蚕业发展后劲。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重点发展一批茧丝绸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蚕农合作经济组织,提高蚕桑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实现产加销一条龙服务。加强茧丝绸行业内部联合,组建区域性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自律。巩固和发挥我省蚕种生产和蚕茧精深加工的优势,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省外稳定的蚕茧原料基地,拓展茧丝绸行业发展空间。加大茧丝绸开发力度,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改变目前以白厂丝出口为主的传统出口模式,提高真丝面料、服装出口比重,延伸产业链。
(四)茶叶产业
茶叶是我省最具竞争优势的农产品之一。茶叶生产重点是稳定面积和总产,提高品质,在加大无性系良种推广,大力发展名优茶,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与QS制度,建立质量监控体系,有效控制农药残留,实施初制茶厂优化改造,发展清洁化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加强品牌建设和品牌整合,培育和打造知名品牌,提高我省名优茶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加快传统制茶业的改造,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进茶叶综合开发,重点加强茶饮料开发以及茶多酚、茶皂素、茶色素等在食品、保健、医药、化工和软饮料等方面的开发应用,进一步扩大精深加工,做大做强茶叶产业。巩固和提升我省绿茶生产、加工、出口的领先地位,加大外销市场拓展,培育和发展茶叶加工出口龙头企业,提高茶叶档次,提升我省绿茶出口的国际竞争力。
(五)水果产业
我省水果生产柑桔趋于稳定,杨梅、梨等小水果发展较快,果品以鲜销为主,加工层次较低,企业规模小,品牌缺乏。今后发展重点是稳定柑桔生产,发展杨梅、梨等地方名特水果,抓好种子种苗和生产基地的优化改造,提高果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依靠技术进步,大力提高产品保鲜和采后清洗、分级、预冷、杀菌、打蜡、包装等商品化处理程度,加大冷藏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继续发挥我省柑桔罐头加工出口优势的同时,注重具有市场潜力的果汁饮料、果酒、果粉等产品开发,提高水果加工率,带动水果产业化经营。加强品牌建设,在浙江省十大名牌柑桔、十大精品杨梅和十大名梨的基础上,整合水果品牌,加强罐头自主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果品名牌。积极发展具有浙江优势、自主品牌的水果罐头加工出口和以鲜果保鲜、流通为主的龙头企业和果农合作经济组织,重点在台州、宁波、金华、衢州等地形成有一定规模、具有地方特色的水果加工示范基地。
(六)畜牧产业
生猪:养猪业是我省畜牧业的主体,应坚持“安全、卫生、营养、方便”的原则,加快生猪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加大猪肉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大力发展精细分割低温肉制品和生物发酵制品,提高生猪加工附加值。重点培育金华火腿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产品的猪肉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猪肉精深加工。同时,根据生猪规模养殖户(场)较多的特点,积极开展生猪政策性农业保险,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家禽:大力发展适于城乡居民烹调习惯,适应性广、觅食能力和抗逆性强的放养绿色优质肉鸡。扩大蛋鸭饲养总量,提高生产水平,推广名优品种。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生产管理方式和技术,向以冷鲜分割产品和低温制品为主的多元化产品转变,加大对家禽产品的深度开发。
奶业:通过引进良种奶牛和高产冻精、冻胚,提高良种覆盖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鲜奶和乳制品质量,开发适应不同消费群体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新产品。发展液体奶、保鲜奶、无菌奶以及各种酸奶饮料。采取积极的政策导向,培育一批规模大、标准高、现代化的新型乳制品加工企业,提升加工水平和产品层次。
蜂产品: 以蜂产品加工出口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蜂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加强有机蜂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提高蜂产品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打响浙江蜂产品品牌,走进一步扩大出口和开拓国内市场相结合的路子。
(七)食用菌产业
我省食用菌在全国具有整体优势,要加快品种结构优化,稳定香菇、黑木耳为主的木腐菌,稳步发展蘑菇、金针菇为主的草腐菌,加快发展秀珍菇、杏鲍菇等特色食用菌。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食用菌品种的育繁推,加大菌种“走出去”力度,提升食用菌菌种产业水平。扩大食用菌集约化生产方式,发展错季栽培,加大出口基地建设力度,大力开发食用菌干制品、活性成分提取、食品添加剂及其他精加工产品,形成产品多样化、市场多元化的食用菌出口新格局。支持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做大做强行业品牌,拓展国内外市场。
(八)中药材产业
充分利用我省“浙八味”等中药材资源优势,加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培育中药有效成分高的种质资源,开发有市场前景的珍稀药材,制订和实施质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加强业主型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以提升道地中药材、开发珍稀中药材为目标,通过中药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的推广应用,按照现代中药标准,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制药装备研制现代中药。强化科工农贸一体化的中药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具有浙江地方特色的中药材企业集团,加强中药制剂、饮片和中成药新药和功能性保健食品等开发,提高浙江中药材加工产品的知名度。
(九)花卉苗木产业
在继续发展浙江传统特色优势花卉的同时,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转变,重点开发和推广园林绿化苗木、盆花、花坛花和我省的传统名花、乡土树种。积极引进和开发花卉新品种,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进一步提高花卉产品的品质,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求。
(十)休闲观光农业产业
充分发挥浙江自然资源丰富、农业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拓展农业功能。注重开发农业生态功能、社会功能,增强农业经济功能,结合农林牧渔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积极发展农庄经济型、园区农业型、特色产业型、自然人文景观型、农家乐型、农业贸易型等多种型态的休闲观光农业产业,推进生产、生活、生态的有机融合,走出一条“以农为本、农中有旅、以旅促农、强农兴旅”的新路子。加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保护,科学把握农业与旅游休闲观光业的结合点,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布点,重点培育与发展一批示范效应好、带动作用强的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促进农业转型,增加农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点环节
实施强龙兴农工程,大力培育和发展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组织和品牌农产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化组织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水平。
(一)强化主导产业培育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深化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深入实施《浙江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通过资源的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品牌效应、实行规模化生产的区域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全省农业向区域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市场化的现代农业转变,提升区域农业发展层次。大力培植和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加大优势农产品产区生产基地建设,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固的专用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推进产业优化改造,形成“办一个企业、建一片基地、育一大产业、带一方农民”的格局。今后5年,在全省范围内建成一批与省级以上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相配套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省级重点扶持种植业生产基地、畜牧小区(基地)和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三大基地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项目。
(二)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重点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重点培育一批加工开发水平高、市场开拓能力强、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大型加工龙头企业和企业群,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向劳动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现代产业转变,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鼓励企业按照“优化配置、集约经营、规模发展、降低成本”的思路,采取兼并、收购、资产重组等形式,实行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强强、强弱联合,形成企业集团。同时,根据我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中小企业较多的特点,扶持一批中小企业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加强技术改造,提高市场竞争力。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加强农业对外开放与交流,积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在省内外建设出口农产品原料专用基地,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及加工设备的引进,引导和扶持加工企业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标准化生产设施,加快设施更新和技术改造,提高外向拓展能力。加强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使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更多了解国内外市场信息,根据市场走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拓展多元化的出口市场。到2010年,全省重点培育形成1000家年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其中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0家,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0家。
(三)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发展现代物流业,搞活农产品流通。重点改造和培育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积极培育各类农产品营销大户和经纪人队伍,加强流通企业信息化和标准化体系建设。逐步在全省建立布局合理、产销结合、统一有序的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到2010年,全省培育100家成交额超5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30家。建设完善50个农产品推广中心、10个大型配送中心和5个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
一是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以改扩建为主,加快市场改造升级步伐,在特色优势农产品产区培育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配套、功能齐全、辐射力强的区域性产地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增强对产区农产品的吸收和扩散能力。在大中型城市城郊建设和发展一批大型集散型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增强对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带动和集散功能。积极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改善交易条件,加强冷藏与配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发布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功能,并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发展网上交易、期货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开拓农产品市场。
二是建设农产品推广服务体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构建超市与生产者之间的纽带和桥梁,组建省农产品网上交易中心和会展服务中心,构建省农博会等各类营销平台;大力发展农产品服务业,开发农业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使生产与流通、观光旅游相结合,实现农业高效和农民增收;做好“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大文章;加大浙江农业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赴国外、境外展示我省优势农产品,拓展国外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
三是加快农产品流通队伍建设。引导多种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参与农产品流通,大力发展农产品购销大户、经纪人队伍,发展代理批发商和经纪人事务所,鼓励一部分农民从生产环节脱离出来,专职从事农产品贩销,带动农民进入市场。
(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深入实施和贯彻《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和“加快培育一批、积极改造一批、迅速规范一批、努力提升一批”的工作思路,多主体培育以农户为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领办农产品行业协会,把同类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农户组织起来,发挥其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职能。大力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组织制度、利益联结和运作机制,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努力提高运行质量。“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抓好300家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形成3000家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批规范化运作的农产品行业协会,使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覆盖率和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建设,普遍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得到推广,为农服务能力、带动农户能力和农民增收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五)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机制
推行“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农户”“四位一体”的生产经营方式,促进农企互动和产销对接,提高农业获利能力。尊重农民和企业的意愿和经营决策权,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和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通过合同契约等多种形式与农户发展订单农业,并在不断完善现有合同契约制的基础上,着重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利润返还等利益联结方面进行探索,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关系,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价格优惠、最低保护价收购、提供生产资金或预付定金、优惠供应良种、赊销生产资料、防疫灭病、技术培训与指导、信息咨询、产品储运与加工销售等服务和资金的承贷转贷等方式为农户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订单农业风险基金,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抵御发展订单农业承受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引导企业和农民增强法制观念和契约意识,规范订单文本,开展合同鉴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增强企业与农户诚信意识和契约观念,提高订单的履约率。到2010年,全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农户、合作社等签订长期稳定的原料供应合同的比例达到70%以上。
五、推进农业产业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农业产业化组织领导
农业产业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业产业化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把发展农业产业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建立相应的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协调及其办事机构。按照“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套办法”的方式,抓好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规划、调控、服务和监督上来,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适当运用经济的、政策的手段,加强宏观调控,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为农业产业化组织提供主动、热情、周到、高效的服务。重点为农业产业化组织申报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有关认证提供全方位服务;为农业产业化组织出口农产品及其加工品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完善“绿色通道”政策,为农业产业化组织运输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开通运输“绿色通道”搞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农业产业化组织人才、智力引进和使用提供便利;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加快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进一步完善对农业产业化主体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化组织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是加强对产业化组织负责人和农民的培训,造就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高层次企业家,造就一大批重合同、讲信誉、有经营管理水平的新型农民。
(二)营造农业产业化政策环境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扶持。要通过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培育中介组织政策、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公共服务政策等,营造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一是鼓励发展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各种经营主体进入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域,在农业开发和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的立项审批方面给予优先,并在建设资金和配套条件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
二是继续加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除鼓励各类农业经济主体增加对产业化建设的投入外,各级农业发展基金、农业基本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农业专项贷款等都应向农业产业化倾斜。扶持资金实行导向性与激励性相结合,重点扶持订单农业、品牌建设、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外建基地、外拓市场、人才培训等方面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对农业产业化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合作社、农产品营销大户、农村经纪人、科技人员等给予奖励。
三是加大金融部门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力度。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确定一批实力强、资信好的龙头企业,核定一定的授信额度,把收回的农贷资金继续投向农业,并在新增贷款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农村金融合作服务体系,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农民自己的银行。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发行股票上市。
四是按照“政府扶持、企业参股、银行托管、市场运作”的办法,大力扶持发展农业信用担保机构,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贷款难、担保难问题。同时,积极探索农业保险机制,包括农业财产保险、农业责任保险、农村信用保险等业务,为农业产业化化解风险和提供资金保障。
(三)提高农业产业化科技水平
一是继续抓好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我省种质资源丰富、农业科技力量强的优势,深化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农业科研单位要突出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系统技术研究,为大力发展有市场需求的名、特、优、新产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提供良种良法和加工技术,把科研工作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以提高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为核心,突破一批关键技术,以优势区域、龙头企业和生产基地为重点,集成、示范和推广一批标准化节本增效配套技术,加快加工、保鲜、包装、冷藏等技术研究,鼓励和吸引农业科技人员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提升我省优势农产品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提高我省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是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等,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携手开发和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工艺设备,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内部研发中心,加快农产品的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开发,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实现农产品的综合利用和多次增值。
四是顺应绿色消费需求,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支持注册证明商标,制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结合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把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培植成为制订和推行农产品生产和质量标准的主体,并把标准和相应的技术、农艺要求引入农户,带动农户和基地按标准生产,形成产业化带动标准化的格局。同时,把创立优势品牌作为提高企业发展水平和市场占有率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按照品牌产品的质量标准,实行全程严格的质量管理,发展优质安全的品牌农产品,加快构筑品牌优势。
(四)加快农业产业化人才培养
加快人才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大农业龙头企业企业家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把促进农业龙头企业企业家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的成长,作为建立农业产业化内在运行机制的中心,作为农业增强竞争力的重要依托。加快各类农村人才的技术培训,着力培养农村经纪人和农产品营销队伍,使之成长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