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10-19 01:18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浙人政[2005]228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第一部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干部人事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即将于200611日起生效实施,为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根据我省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在浙江日报、浙江人事编制网、《浙江人事》杂志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试题。试题内容主要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张柏林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

二、时间安排

10月下旬,在浙江日报、浙江人事编制网、《浙江人事》杂志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试题。

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各级人事部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填写答卷活动。参赛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

  11月下旬,组织阅卷。

12月上旬,公布竞赛优胜者及优秀组织者名单。

三、参赛方式

全省各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各类社会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参赛,主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参赛者在指定答题卡(可从网上下载,答题卡复印有效)上以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将唯一正确的选项圆圈涂实(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答题无效),并将答题卡沿虚线剪下,在参赛截止日之前寄往:浙江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 邮政编码:310025(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务员法知识竞赛”字样,并将答题卡贴在信封背面。团体组织参赛的,提倡集体寄送)。

|网站导航|联系方式|网站帮助|隐私说明|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50609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