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浙人政[2005]228号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第一部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干部人事工作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进一步做好干部人事工作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即将于2006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为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这部法律,根据我省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总体安排,决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在浙江日报、浙江人事编制网、《浙江人事》杂志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试题。试题内容主要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张柏林主编,中国人事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
二、时间安排
10月下旬,在浙江日报、浙江人事编制网、《浙江人事》杂志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知识竞赛试题。
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各级人事部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和填写答卷活动。参赛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以当地邮戳为准)。
11月下旬,组织阅卷。
12月上旬,公布竞赛优胜者及优秀组织者名单。
三、参赛方式
全省各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各类社会人员均可以个人名义参赛,主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赛。 参赛者在指定答题卡(可从网上下载,答题卡复印有效)上以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将唯一正确的选项圆圈涂实(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答题无效),并将答题卡沿虚线剪下,在参赛截止日之前寄往:浙江省人事厅政策法规处, 邮政编码:310025(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务员法知识竞赛”字样,并将答题卡贴在信封背面。团体组织参赛的,提倡集体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