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家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徐锦林表示:“这个内容我们才刚刚知道,具体今后怎么执行,我们还需要讨论之后才能确定。”
此前,在2003年11月的《上海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中,对体检录用标准仅作了简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经市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按照市人事局的统一标准,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对部分机关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还须进行体能测试。”从这个规定中可以看出,上海市对公务员体检有“规定的统一标准”。徐锦林说:“对于这个问题,上海以前是有自己的地方标准,只是作为内部执行时候的参考标准,没有对外公开过。”
昨天上午,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道国家已经出了这套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