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6-25 12:03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省人事厅陕人函〔2005〕47号批复意见,决定为西安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统一考试录用194名公务员,简章如下:

  一、招录单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统一考试为44个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公开招录136名公务员;为3个区县机关、街道机关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招录58名公务员。

  二、招考的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为44个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招录选拔136名公务员。招录对象为2004届和2005届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取得本科(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落实到单位后可组织下派到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单位锻炼,经组织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具体的工作岗位。

  为3个区县机关、街道机关和依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招录58名公务员。招录对象为2004届和2005届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取得本科(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根据工作需要,对市规划局雁塔分局、市规划局莲湖分局和市信息化办公室要求有工作经验的职位,报考人员的年龄限定在30周岁以下(1975年以后出生),详见各职位要求表。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陕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的其它条件。

  三、招录工作方法步骤

  本次招考工作,采取公布录用职位、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核、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评、体检、政审考核、录用等步骤实施。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报名

6月29日-7月1日

笔 试

7月24日

资格复核

8月3日-4日

结构化面试

8月6日

心理测评

8月7日

体 检

8月13日

政审及公示

8月30日前

办理录用手续

9月 1日-15日

 

注:8月3日公布笔试成绩;8月5日公布资格复核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8月10日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一)报名

  各部门根据简章公布的招录计划人数,明确所招录的职位、专业、名额等情况,并在报名现场公布。市200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招考公告,在西安电视台、西安晚报、华商报、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haanxi.gov.cn)、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等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布成绩及有关通知等(以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为主)。

  1、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地点设在西安市人民体育场(西五路26号,革命公园对面)。

  2、办理报名手续:2004届考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统招相关证明;2005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统招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或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经资格初审合格后进行报名,报名时交3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考试考核

  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结束以后,按各职位应招人员数1:2的比例分单位分职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核人员,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职位依次递补,最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心理测评两部分,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70%,心理测评占面试成绩的30%)。最后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择优录用。为了保证招录质量,如个别职位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低于3:1时,相应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数。

  • 笔试时间及内容:2005年7月24日(具体时间、考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
  • 资格复核:对笔试入围人员按招录对象和条件进行资格复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结构化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核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市200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4、心理测评:采取纸质答卷的模式进行,通过量表涂卡的方式实现人机对话,重点了解应试者的思维敏捷性、性格特征、行为风格、心理健康等内容。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20%+申论成绩×20%+结构化面试成绩×42%+心理测评成绩×18%

  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5、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市200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到确定的定点医院统一体检。

  6、政审及公示:由市200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用人部门组织考核,主要考核内容有:工作学习成绩、现实表现、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等有关情况,有无其它不良表现。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报名、笔试、资格复核、结构化面试、心理测评、体检、政审考核和公示的时间、地点、各阶段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正式录取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haanxi.gov.cn)、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公布(以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为主)。

  (三)录用

  1、录用手续的办理

  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执行。对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被录用人员,由市人事局统一办理西安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录用手续,发给录用通知书。各有关部门依据市人事局录用通知书为正式录用人员办理行政关系、党组织关系、户籍迁转等有关手续。

  2、新录用人员的管理使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新录用人员的其他管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陕人发〔2001〕9号)文件执行。

  整个招录工作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参加,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招考的组织领导

  招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实施,成立西安市200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录的具体实施工作。

  本方案由西安市200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考公务员的所有信息请报考者密切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

  咨询电话:029-8729583988360325 88360296

  附件:《2005年西安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要求表》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 安 市人 事 局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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