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还透露,针对公务员,上海市要完善以群众评议为基础、行政首长评鉴为主导的考核制度,建立公务员考核公正委员会;建立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要完善机关工资外收入统一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长效激励的公务员年金制度和福利制度。下一阶段拟采取的措施包括全面推行机关干部竞争上岗,每年推出一批处级领导干部岗位进行公开选拔;推行机关部门职位聘用制等。
上海市还将促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之间的贯通和交流,突破人才流动中的身份、职称等瓶颈,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建立“分灶核算、分段计算”的人才保障机制,企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人员根据其在企业、事业单位实际工作年限,分灶分段计算养老金,鼓励和促进人才流动。
此外,该市下一阶段还将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创新分配制度,积极探索股权、期股、特殊贡献分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利润分享、年度奖励、风险收入、养老保险、福利待遇等多元分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