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30日电(李健)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赋予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平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让全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看到了希望。”
8月30日上午近12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专门负责收集整理反馈邮件的工作人员,收到了当天上午的最后一封邮件,邮件中这样说。
这是自7月30日起,人事部和卫生部在各自网站上发布《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收到的第4106封有效邮件。
8月31日,是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据了解,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人事部门第一次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这些意见中,关于肝炎的反馈意见就有2000条,绝大部分邮件表示,赞成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反对录用的仅有十多条。
从人事部提供的统计材料看,大量反馈邮件中,主要是肯定意见,认为新《标准》充分体现了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同时,也有一些网民提出质疑。有网民称:“乙肝的体检标准太宽了,乙肝病毒携带者跟健康人是有区别的。虽然肝功能正常,但工作强度一大,就容易发病,发病后对健康人将造成威胁。”
“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被录用,是否考虑其他非携带者的感受,是否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合作团队。如果被录用,这些人是否应该比其他人有更短时间的定期专项体检,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标准。”还有人认为,一些特殊的公务员,如以后可能接触食品的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的特殊岗位,还是应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