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济南9月1日电 记者宋光茂报道: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05年起,全省面向社会统一招考录用检察官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招考录用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考试的内容方法,招考的程序步骤,体检、考核标准等,按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考录用的笔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招考录用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与全省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同步进行。
为切实防止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录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将实行省级统一招考,以确保各级检察机关招考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未经统一招考进入各级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予以清理清退,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另从省检察院获悉,招考检察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有关规定,录用具备担任检察官资格的人员;招考检察机关其他工作人员是指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录用检察官职务之外的、从事检察辅助性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