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提醒留学回国人员注意 |
21日,国家人事部公务员司有关负责人称,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国家公务员,其学历首先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人事部发出公告称, 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政策咨询电话为 010- 84214976。据悉, 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共 103个部门,将通过考试选拔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约 8400人。 2003年、 2004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优秀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想要报考国家公务员,其学历首先要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记者昨天通过查询得知,学历认证机构是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据中心副主任邵巍博士介绍,中心既接受个人海外学历认证,也接受单位集体认证。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