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事厅、省司法厅批准,辽宁省康平监狱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监狱人民警察,现将考录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康平监狱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监狱人民警察10名。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二次报名方式进行,由市人事局、康平监狱共同组织进行。 现场报名时,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应持院校推荐函)和近期同版免冠一寸正面照片3张于10月13日至1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到沈阳宁大宾馆十楼会议室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报名表。 (二)体能测评。考生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于10月19日到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地址:铁西区沈辽中路1段5号)参加省监狱局统一组织的体能测评。 (三)网上报名。体能测评合格后,在体能测评成绩综合表上加盖体能测评合格章,发放体能测评合格单。领取体能测评合格单的考生务于2004年10月21、22日登陆沈阳人事网站(网址:www.syrsw.gov.cn)报名,并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考试科目每科60元交纳(共计180元)。 报名时考生应根据招考简章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报名后,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要认真核对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考场号和座位号,并注意看清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招考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考对象 普通高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含2003、2004年毕业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生)。 (二)招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 2、热爱司法行政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双眼视力不低于5.0。 4、具备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达到体能测评的标准。各项目及具体标准为: (1)10米×4往返跑≤12″2; (2)1000米跑≤4′05″; (3)立定跳远≥2.2米; (4)引体向上10个。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参加A类职位分类考试。A类职位的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监狱劳教专业基础知识》三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按省人事厅的统一要求进行。《监狱劳教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从事监狱工作必备的基本知识,包括监狱工作的性质、任务、工作方针、原则、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的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考生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粘贴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钢笔、炭素笔和2B铅笔及橡皮。进入考场后,考生必须关闭手机、BB机等通讯工具。考试时,不允许考生使用计数器。未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准考证不按要求粘贴照片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省人事厅会同省司法厅根据《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权重计分的计算公式为:权重分数(即综合总分数)=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30%+面试成绩×70%。根据权重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根据权重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与体检不合格者或考生资源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经省人事厅批准,按照权重依次递补。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递补。 以上政策由辽宁省康平监狱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87360013 联系人:贺同志
辽宁省康平监狱 二00四年十月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