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改善公务员队伍专业知识和年龄结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普招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全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和未就业人员。 二、招考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1999年以来被辞退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录单位及人数 招录单位共47个,录用名额126人(含参照、依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在周口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或报名时查询。 四、报名办法 根据招考职位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职位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对不能开考的职位,将通知考生,并推荐职位,安排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对不愿重新报考的,退还其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一)报名时间:2004年10月11日至20日。 (二)报名地点:周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川汇区七一西路与汉阳路交汇处)。 (三)报名要求: 1、在职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未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00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婚人员由县(市)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河南省周口市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交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6张。报名时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3、审查合格人员应于2004年10月22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收据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04年10月24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录用 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排出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结束后,按照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得分位次1:1.2的比例,从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对象。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用人单位录用职位数1:1的比例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 该公告由市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8286755 0394--8229130 网上查询:http://www.zhoukou.gov.cn/(周口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附:市 直 机 关 招 考 职 位 表
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 周口市人事局 200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