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5年春季招考公务员工作问答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4-12-29 00:00

问:2005年春季招考的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招考的对象主要有: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2005年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本省生源的大专、中专毕业生及本省生源在省内外大专、中专学校就读的2005年应届毕业生;外省生源在福建大专、中专学校就读的2005年应届毕业生。
问:2005年春季招考主要是哪些部门、地区?
答:招考单位主要是有新增编制或缺编较多的系统和部门。在招考的数量方面,共招考2004名,其中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和检察院招考311名,国家行政机关招考1693名。从地区分布看,福州422名,厦门381名,漳州185名,莆田162名,三明204名,南平166名,龙岩154名,宁德171名,省直108名,省垂直管理单位驻泉州51名;从部门分布看,招考主要分布在公安、司法系统,全省公安系统计划录用645名,司法系统计划录用200名。
问:2005年招考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这次招考,进一步放宽了条件。除职位的特殊要求和优化用人单位人员结构外,各地各部门设置招考条件,原则上不设置性别限制条件,不设置应届毕业生还是在职人员,不区分全日制学历和非全日制学历;除专业性很强的职位外,放宽专业要求,专业条件一般按照专业类别设置。
问:什么是A类职位、B类职位?
答:A类职位主要是指机关中从事政策、法律法规、规划等的研究起草工作和政策、法律法规、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从事机关内部综合性管理工作的职位。B类职位主要是指机关中从事机关内部的专业技术工作,对机关的业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直接将各项具体规定施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职位。
问:2005年春季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有没有指定复习资料、考试范围?
答: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参照《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请查询福建人事人才网站或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不考听力和机械推理。
问:笔试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笔试试卷分为A、B两类,报考A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结构包括常识判断(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申论》主要通过应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
报考法院所有职位和检察院书记员、法警职位的考生,除了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免于专业笔试外,必须参加专业笔试。专业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其范围为《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中的法理学、宪法、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等八个部分。
报考公安系统所有职位的考生,必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笔试,《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教材由省公安厅和各设区市公安局提供。
其他单位或系统经批准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有关专业科目参考材料由用人单位负责提供,并在招考简章公布。
问:2005年春季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有没有新的规定?
答:2005年春季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当年3月5日前结束。除了录用人民警察外,如果3月6日前人事部、卫生部颁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标准按照该标准执行。如果3月6日人事部、卫生部尚未颁布实施新的体检标准,仍然按照我省2004年秋季招考的体检标准执行。
检查的具体项目与标准,闽人录〔1996〕25号有明确规定外,对乙肝检查判定作如下修改:即病毒性肝炎检查结果判定标准: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即病毒标志物包括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e抗原(HbeAg)、丙肝病毒抗体(抗—HCV)、丙肝病毒RNA(HCV RNA)为阳性],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检查结果正常的,为合格。急性病毒性肝炎患者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检查结果持续正常半年以上的,为合格。慢性病毒性肝炎患者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检查结果持续正常2年以上的,为合格。
问:报考人民警察(含法警、司法警察)的考生,应符合什么体检标准?
答: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仍按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文件执行(见:福建人事人才网站www.fjrs.gov.cn或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www.fjkl.gov.cn)。
问: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的在身高上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男性身高168CM,女性身高158CM,其余职位的身高要求按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问:生活特别困难的考生有什么优惠条件吗?
    答: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考生,免收报名费。具体办法是:报考人员携带县(市、区)民政局或扶贫办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或扶贫对象证书,直接到现场报名点报名,免缴纳报名费;如果在网上报名,报考者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携带上述有关证明在鉴印时办理报名费退还手续,通过网上退还。
问:中小学教师及师范类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按照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中小学教师应持有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可进行现场报名。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问:被辞退的公务员能不能报考?
答:被辞退的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五年内不得报考。
问:什么对象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毕业生。
问:持有党校学历的人员能否报考?
答: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本省考生获得中央党校和福建省委党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问:2003年被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能不能报考?
答:不能报考。新录用的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须在录用单位服务满三年以上,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问:如何知道哪些单位招考什么条件的公务员?
答:可以登陆以下网站进行查询:福建人事人才网站(www.fjrs.gov.cn)或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www.fjkl.gov.cn)。也可以通过各地网站查询,各地网站如下:
厦门www.xmrs.gov.cn,     漳州www.zzhr.com,
泉州www.qzrs.gov.cn,     三明www.sm.gov.cn,
莆田www.ptrc.com.cn,     南平www.nptm.net,
龙岩www.rsjlongyan.gov.cn,  宁德www.fjndrs.com。
问:报考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报名?
答:报名方式有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多数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报名。为方便那些网络报名有困难的考生,2005年春季省直机关设有现场报名,时间为1月18日,报名地点设在福州国际会展中心。各市有否现场报名,请注意网站公布的消息。
问:报名时应注意什么?
答:第一,注意了解招考条件。我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是针对职位进行的考试,各单位各职位的招考条件不尽相同,如专业、学历、计算机水平等,报考者在报名时应详细查看招考条件,符合该职位所有条件的,方可报考。
第二,认真填写报名表。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自行申报制度,考生应如实填写,并对自己所填报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第三,考生要了解掌握报名的程序及有关要求。网络报名者,对于报名中有不明确的事项,可以电话询问招考单位。
第四,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自行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张横向打印准考证。
问:如何选择参加录用公务员笔试的应试地点?
答:笔试地点设有省级考点(福州)以及各设区市漳州、泉州、莆田、龙岩、三明、南平、宁德、厦门、福州等考点,考生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笔试。
问:网络报名准考证在哪里鉴印?应注意什么?
答:网上报名者准考证鉴印时间为:2005年1月17~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鉴印的具体地点将在网上公布。其中,省直鉴印地点设在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国际会展中心。鉴印时,考生应随带网上下载的贴有照片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省外考生因故未能按时鉴印的,请于2005年1月28日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的录用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鉴印。
问: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为什么在面试时需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答:由于部分在职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为防止争议或纠纷,同时方便考生,允许在职人员报考并先参加笔试,但进入面试时需持有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问:参加面试的考生如何确定?
答: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全省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每个职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少于计划数3倍的也可以进行面试。须进行体能测试的职位,经省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后,可在笔试成绩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直接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同时在招考简章上公布。
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的考生参加专业笔试,其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以上的,同时公共科目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以上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视同达到专业笔试合格线。
问:如何计算考试总成绩?
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例如,A类某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成绩82分,《申论》成绩86分,面试成绩80分,该考生总成绩为[(82+86)÷2]×50%+80×50%,即82分。
经批准增加专业笔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40%、30%、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例如,A类某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成绩82分,《申论》成绩86分,专业笔试成绩88分,面试成绩80分,该考生总成绩为[(82+86)÷2]×40%+88×30%+80×30%,即84分。如果专业性强的职位,其专业笔试成绩所占的比例变化,须报经省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在招考简章公布。
2005年春季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安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40%、20%、40%的比例合计。
问:笔试结束后,什么时候可以查询成绩?
答:2005年1月29日~30日笔试,2005年2月7日以后可以查询。具体时间在网上另行公布。
问:怎样查询自己的成绩?
答:登陆福建人事人才网站或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网站,进入查询通道,输入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即可免费查询;如果考生愿意,可以通过电信信息台查询,查询电话号码为16883888。
问:报考多个职位,考试成绩是否都有效?
答:考生可以同时报考多个职位,但考试成绩只针对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号码所对应的职位才有效,对于其他任何职位,该成绩无效。
问:怎样知道可以参加面试、体检?
答: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在这里提醒考生注意,在报名时,留下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要准确,便于招考单位能及时联系,以免无法联系而失去机会。考生本人也可以主动与所报考的单位联系。
问:什么时候开始面试?录用工作何时结束?
答:面试的时间,在3月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个部门通知考生。春季的录用工作在2005年10月1日前完成。
问:少数民族考生有否照顾?
答: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乡(镇)或各级民族事务行政机关,在其笔试所得分数的基础上,按照《行政职业能力》、《申论》卷面满分的10%加分照顾。
问: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被淘汰,能不能进行递补?
答: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以在进入该职位的面试人选且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其它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一律不进行递补。
问:只有一人进入面试,如何保证其基本素质?
答:为保证新录用的公务员具备应有的基本素质,如果某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只有1:1的,由于面试没有竞争,为保证质量,要求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录用,用人单位应在面试前将这一要求告诉考生。
问:如何防止招考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报名的现象发生?
答:如果有招考单位拒绝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现场报名的,可直接到报名现场的监督席投诉;网上报名的,可以在留言板上留言投诉或直接向当地录用主管机关投诉,录用主管机关对考生的投诉将认真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考生。
问:面试主要采用什么方法?
答:面试有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法,2005年春季以结构化面试方法为主。
问:面试考官如何组成?
答:省直机关面试考官小组由9人组成,用人单位选派3人,组织人事部门选派6人;设区市、县(市、区)直机关面试考官人数,由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用人单位选派的考官数必须控制在考官总数的1/3比例之内。
问:面试成绩如何计算?
答: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其面试成绩一般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即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问:政治思想素质方面,如何确定是否可以录用?
答:政治思想素质是否符合录用要求,通过考核来确定。如果在考核中发现其有政治立场问题以及有违法违纪、品行不端等不良行为,将不予录用。如果考核时隐瞒违法违纪、品行不端等真实情况,录用之后被发现,将取消录用资格。
问:录用主管部门有没有举办考前培训班?
答:按照考试与培训分离原则,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录用主管机关不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辅导班、培训班均与考试工作无关。
问:如果媒体的报道与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哪个为主?
答:我们非常感谢各新闻媒体对考试录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增加了考试录用工作的透明度。如果媒体报道与公告出现不一致时,以公告和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负责人答记者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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